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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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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围绕“以稳求进,铸宏基伟业;以诚待人,创百年昌盛”的发展宗旨,紧紧把握国家大力建设高速铁路、推进“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机遇,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轨道交通建设等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牢牢抓住主业不动摇,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聚焦主业,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决策机制等核心优势,积极探索海外业务,强化资本与产业对接,推进人才与产业相促进,高质量的完成了2019年半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74.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6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2.80万元,同比增长74.14%,充分体现了企业良好的经营与盈利能力。

  (一)加强战略合作,积极探索海外业务。

  经过2018年的稳步拓展,公司与国内几大扣件集成商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为助力国家“一带一路”重要战略,今年来公司加强与铁科院铁道建筑研究所、时代新材、铁科首钢、中铁隆昌等中国高速铁路扣件主要研发制造单位的战略合作,组成海外扣件联合体,并授权祥和实业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富适扣,搭建中国扣件销售平台。富适扣将研发、生产、销售铁路产品,通过引进人才,全力品牌推广,努力开拓海外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

  (二)注重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公司持续重视技术创新,不断投入资金、设备等增强研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研究院新增研发项目7项,完成2项延续研发项目,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通过CRCC重载铁路扣件扩项认证,完成开口套管、CJ1型扣件、MQ-1型扣件等海外扣件的研发任务,参与了铁科院关于弹性垫层及尼龙塑料件优化课题,为课题研究提供有效数据。同时公司加强研究院硬件建设,建立模具加工中心,添置了3D打印机、CAD加工中心等先进研发设备。各项工作均取了显著的成效。

  (三)注重目标管理,高质量完成任务。

  2019年上半年,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层层分解质量、环境、募投项目建设等目标,注重结果,注重绩效,并视情作适当调整。牢牢抓住当地政府“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的两抓年有利契机,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成绩突出,实现营收和净利润指标较大幅度增长,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在质量管理上,原材料受检率100%,成品受检率100%,轨道扣件产品实现顾客零投诉,产品质量和品质管理水平稳中有升。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进行梳理、修订、增补,使制度更加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制订并成立公司投资决策制度和工作组织,进一步完善明确公司对外投资规划,为公司今后发展指明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结合市场情况变化、土建施工进度、自然天气等诸多因素,适时对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完工日期作出调整。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一是考虑立项时间较早,目前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诸多国产设备可替代进口,公司对原有研发中心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投项目设备的采购投入。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的实施费用,使该项目在节余较多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一定投资收益。

  (四)注重股东利益,稳定回报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28.00万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83%。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均实行了利润分配政策,积极稳定的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汤友钱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19-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2019-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 年9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2019-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君平女士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7元,共计募集资金414,85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301,886.79元后的募集资金386,553,113.2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35,094.4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418,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3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4,000万元;(2)公司2019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08.4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287.86万元;(3)2019年1-6月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取得收益94.33万元;(4)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36万元。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73.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资金为15,000.00万元,详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尚未产生效益。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注2]: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7,940,721.58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于 2019 年 8

  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次募集资金结项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建研发中心3000平方米,包括实验检测中心1000平方米,产品试制中心1000平方米,研发人员综合办公区300平方米,试验模拟展厅700平方米,总投资额3,102.74万元。研发项目方向主要包括重载铁路扣件、城际铁路扣件、客货混运铁路扣件、城市轨道交通扣件和既有铁路改造及优化等五个研发方向。

  经过几年努力建设,公司技术中心在“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被认定为“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先后完成了重载铁路扣件弹条Ⅵ型、弹条Ⅶ型、WJ-12型扣件的非金属部件、普铁和客货共线弹条Ⅰ型、弹条Ⅱ型、弹条Ⅲ型扣件的非金属部件以及海外扣件CJ1型扣件、MQ-1型扣件等研发任务。2016年至2018年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7元,共计募集资金414,85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71,418,018.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9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36号)。

  根据《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8月19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19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8月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节余总金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由于该募投项目立项时间较早,目前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诸多国产设备可替代进口,公司对原有研发中心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投项目设备的采购投入。如原计划采购国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单价高,金额大,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国内检测设备也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性能同样可满足要求,采购成本相应降低。

  2、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的实施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940,721.58元(包含截至2019年8月19日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1,102,151.62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和实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祥和实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1日14 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公司三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1日

  至2019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祥和大厦证券法务部;

  4、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19年9月9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邮政编码:317200;

  2、联系人姓名:齐伟  陈樱梦

  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传    真:0576-839669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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