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股份数755,5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始终不渝地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战略,加大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继续从严治理公司,灵活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如下:

  1、 从分行业来看,2019年半年屠宰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25,418.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8.9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9.77%。肉制品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8,670.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8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70%。公司采取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新客户开发能力等积极措施,使得2019年半年度公司屠宰行业和肉制品行业营业收入均较去年同期保持增加。此外,在贸易方面,本期中和盛杰加大了猪肉、牛羊肉和鸡肉等国外产品的采购销售力度,本期中和盛杰实现营业收入162,635.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3.43%。

  2 、从分产品来看,冷鲜肉、冷冻肉、冷冻调理肉制品营业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增长。冷鲜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62,853.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88%;冷冻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2,565.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41%;冷冻调理肉制品实现营业收入11,701.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79%。

  3、从分地区来看,公司在山东省内、华东其他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的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其中,2019年半年度,山东省内实现营业收入245,428.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4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0.25%;华东其他地区实现营业收入203,880.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7.21%,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3.44%;华中地区实现营业收入64,248.8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96%,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0.54%;华南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3,017.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05%,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13%;西北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0,228.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3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68%。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以及公司有竞争力、有稳定质量的产品和得益于公司开拓的营销手段,使得公司在山东省内、华东其他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等地区的营业收入有了大幅的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请参见附注(五)9。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下是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被指定或取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 12月 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 12月 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上述调整,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还相应调整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28,988.93元,累积调增盈余公积1,648,013.92元,调增未分配利润6,704,021.33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8,717,727.17元,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5,691.92元,调整增加少数股东权益42,572.30元。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上述调整,本公司财务报表还相应调增盈余公积1,648,013.92元,调增未分配利润6,592,055.63元、调减其他综合收益8,717,727.17元。

  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修订该准则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即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3)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修改债务重组的定义,取消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金融工具准则,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受让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初始计量与重组损益。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③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以及整合了财政部发布的解读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本集团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重要变化:(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6)“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云南省宣威市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子公司注册名为云南福照食品有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宇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10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半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半年度)》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9,774.78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56.9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83,397,549.58元,其中股本溢价367,592,894.8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权益分派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拟以公司现有股份数755,54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増3股,共计转增226,664,4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或者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余宇、张力、程远芸、张瑞回避表决。

  《龙大肉食: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10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刘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半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刘晓冬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现阶段放弃该次商业机会,有利于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10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近期向本公司告知有关蓝润发展子公司四川蓝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集团”)获得在四川省巴中市和达州市投资建设生猪全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或“该项目”)的商业机会事宜,并同时送达了蓝润集团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或投资协议等相关材料。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拟暂时放弃该项目投资建设的商业机会,待项目建成后再择机通过受让股权等方式收购该项目,并要求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及实际控制人戴学斌、董翔夫妇出具《关于布局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的承诺函》,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概述

  (一)四川省巴中市生猪产业链商业机会

  2019年6月,蓝润集团与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签署《巴中市2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0亿元,项目分两期建成。一期项目于2021年底前完成,主要建设内容:总部大楼、5万头种猪场、50万吨饲料加工厂、50万头商品猪自繁自养和50万头合作代养场、200万头生猪屠宰厂、2万吨仓储冷库、日产200吨肉食品深加工厂、年产20万吨有机肥厂、日处理4000吨加工废水厂、日运输量2400吨物流配送交通工具。二期项目于2023年底前完成,主要建设内容:5万头种猪场、50万吨饲料厂、50万头商品猪自繁自养和50万头合作代养场、年产20万吨有机肥厂、包装印务厂。项目建设拟选址在巴中市恩阳区和南江县域内,具体地点尚未确定。

  2019年8月,蓝润集团与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签署《巴中市恩阳区生猪全产业链项目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2亿元,项目分两期建成。一期项目于2021年底前完成,主要建设内容:2.5万头种猪饲养项目、年出栏5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年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年产25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及配套污水处理项目。二期项目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主要建设内容:2.5万头种猪饲养项目、年出栏5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年产6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2万吨冷库仓储项目、日运输量2400吨物流项目、年产25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项目建设拟选址在恩阳区域内,具体地点尚未确定。

  此外,蓝润集团拟根据《巴中市2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与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相关投资协议具体内容正在商议中。

  (二)四川省达州市生猪产业链商业机会

  2019年5月,蓝润集团与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政府签署《蓝润集团(万源)50万头生猪养殖及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5亿元,二期工程投资10亿元。一期工程拟新建存栏3万头规模种猪、30万头规模封闭式生猪养殖区、有机肥厂,新建30万吨集饲料加工、仓储、物流的加工区,新建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年加工3万吨肉食品集生猪屠宰加工、冷链仓储、熟食品加工的加工区;二期工程拟新建20万头规模封闭式生猪集中养殖区。一期工程2年内建设完成,二期工程4年内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拟选址在万源市辖区内,具体地点尚未确定。

  此外,蓝润集团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政府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开展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待政府通过审批后,拟进入协议签署阶段。协议签署后,蓝润集团将及时将该商业机会通知本公司。

  根据蓝润发展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蓝润发展将上述与上市公司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商业机会优先交由上市公司来把握。

  二、董事会关于暂时放弃商业机会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主要在华东和华中等地区开展业务,在四川及西南其他地区的业务量较少,投资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有利于公司开拓四川及西南地区市场,完善国内区域布局。但鉴于上述项目投资规模大,上市公司资金实力有限,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仅为50.55亿元、21.70亿元(2019年6月末数据),且公司已计划在山东潍坊安丘县和烟台莱阳市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继续新增四川生猪产业布局将加重公司的债务负担,大幅增加公司经营及投资风险,且公司自身亦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或金融机构贷款筹集足额资金。

  与此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及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待该项目建设期完成并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上市公司有权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该项目,从而保留了上市公司相关权利。据此,为尽快落实该项目,且避免上市公司直接投资该项目的经营及投资风险,上市公司暂时放弃对项目投资建设的商业机会,但保留了未来该项目业务成熟后的优先收购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针对该事项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要求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及实际控制人戴学斌、董翔夫妇向本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成员单位(以下统称“相关公司”)最终投资建设了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在上述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2年内,将该等业务和资产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则本公司/本人将采取将该项目托管给上市公司或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项目等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四川生猪产业链业务资产将视为符合前述所约定的资产注入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所涉及的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3)相关公司最近一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上述财务数据需经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本公司/本人承诺相关公司股东或相关公司最迟不超过2025年6月17日(本公司/本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起6年内)前完成与上市公司签署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对应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转让协议,在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时,最迟不超过2025年6月17日前完成与上市公司签署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对应公司)的托管协议或将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和资产。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成员因违反前述声明、承诺而获得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如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四、针对该事项出具的承诺的风险提示

  1、蓝润发展将四川生猪产业链业务和资产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还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审批(如涉及),存在审议不通过或监管部门不予批准的风险。

  2、生猪养殖等业务周期性强,风险较大,存在上述业务和资产由于市场经营状况或内部管理不当而导致其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风险。

  3、若上市公司明确放弃上述收购权利,或该等收购事项未获得审议通过或监管批准,则蓝润发展将采取托管给上市公司或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和资产的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

  五、董事会审议放弃商业机会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段飞、周晗、朱丽娟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向公司通知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并优先让公司把握该商业机会的行为符合其成为控股股东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考虑到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规模大,上市公司资金实力相对不足,公司在现阶段暂时放弃该商业机会,有利于减少公司经营和投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及实际控制人针对新增同业竞争事项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并制定了明确可行的整合措施,在满足资产注入条件时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相关公司将优先注入上市公司,公司保留了未来该项目业务成熟后的优先收购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整合措施和承诺具备可实现性。

  龙大肉食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控股股东《关于布局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的承诺函》;

  3、实际控制人《关于布局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的承诺函》;

  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10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暂时放弃四川生猪产业链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债券期限;

  (5)债券利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赎回条款;

  (12)回售条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8)募集资金存管;

  (19)担保事项;

  (20)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6、《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7月6日、2019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议案1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7为截

  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审议议案2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8月30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