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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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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461.35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3.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0.79万元,比2018年同期下降663.34%。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进一步放缓,贸易规则面临挑战,外部不确定因素凸显。同时,国内房地产市场由高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过渡,调控力度有增无减,家装行业也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等诸多考验,逐渐进入拐点期,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坚持以“装饰美好空间、筑就幸福生活”为使命,坚持向互联网、高科技转型的步伐,以科技驱动,以数字化战略开启新征程。

  (一)数字化战略持续推进

  1、在获客效率方面,公司应用Sass系统大数据技术及工具实现用户全过程服务、用户画像、需求分析、精准营销推送,为业务端带来海量客户画像资源,通过客户画像,提升客户信息洞察,提高客户线索转化率。

  2、在设计方面,DIM+实现深化设计的三维施工图自动生成,确保图纸的可视性和准确性,同时完成自动精准报价,使隐蔽工程透明化,解决水电增项问题,有效杜绝工程费用增项,大幅提升客户满意度,截至目前根据速美业务已竣工户数统计,通过DIM+系统完成图纸的算量及报价准确率达95%以上。AI+ 3D云设计&裸眼VR云台目前在速美业务各家分公司陆续投入使用,应用于活动现场、样板间及云设计师的方案制作。深化图纸设计3小时完成,大幅提升设计效率和转化效率;云台数据同时打通前端OCRM系统与后端DIM系统,使SaaS效能进一步提升。

  3、在订单与生产管理方面,木作工厂全面应用了OMS订单管理系统、Insight-Imos智能自动拆单系统、MES生产管理系统;实现导入拆解系统中的订单自动拆解准确率为99.84%;系统拆单率含非标达到80.74%,标准订单100%。

  4、在项目管理方面,“在线监理系统”实现全程实时线上把控工程质量、把握施工进度、控制项目风险,提高监理管理效率,达成前端、运营平台、工厂多方高效协同,帮助业主直观有效的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全程跟进了解,目前速美业务上线率100%。

  公司通过“事事号工序管理”与“事事明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线上数字化管控。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上线各类工作表单400多个,周填写量万余条,A6业务工程监理使用率达到85%;木作工厂生产线长、主机手、送货工、安装工、机修工、质检员等岗位,数据源来自事事明的考核指标占全部考核的50%以上。数据信息积累、标准化工序的设立都为公司各环节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设计与产品研发

  公司始终致力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给更多的人用好设计、享受好生活,通过多年来的持续摸索并不断突破,近年来完成了“家”到“生活”的转化。在风格与生活方式方面,报告期公司推出并落地推广“五新主张”、“七芯行为”,全面解析当下流行的五种风格,通过对风格的解析、材质运用、色彩搭配、软装构成、线条比例等全方位的解读,为设计师明确作品导向,提供实战依据;并通过对人群、习惯、爱好、居家等七种居家行为的诠释,实现在设计当中空间生活方式的应用,让客户在美的享受之上,感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

  为了更好地培育设计人才,传播设计文化,2019年5月公司举办了第二届红创奖设计大赛,汇聚了公司2000余名设计师参赛,吸引了政府、学界、室内设计机构、设计精英、行业人士、媒体等多区域精英出席,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同时激发设计师不断追求完美的潜力,提高设计创新能力和设计成果转化能力,发挥更大设计效能,更好地为客户创造品质生活。

  在产品研发方面,完成了“智享装产品”,运用智能照明、智能安防、智能语音、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洁具,智能净化水槽等多种设备联动系统,从安全、环保、健康、时尚、科技出发,带来全新的智能现代化的家居生活环境;还完成了“小家配齐产品”,集硬装、软装、定制家具于一体设计,并针对小户型特点开发4个系列自营活动家具,“现代”“皓月”“套格”“木语”等产品系列,融入软装窗帘,灯饰的产品组合,打造高品质、高服务、高性价比的整装产品。

  (三)木作生产

  智能家居业务2019年半年度完成枣庄工厂建设,实现廊坊工厂、盛可居、枣庄工厂区位布局,合理分单,将进一步提升木作产能与华东地区的交付效率,提升满意度。零售业务启动后体系日益完善,销售额也明显增长。围绕改善客户体验,提升产品性能,进行了产品工艺技术革新,并将结构与基材密度板优化为刨花板及纸封边工艺,提高良品率;扩大水性漆工艺应用范围,与静电粉末喷涂产品技术互补,全面解决环保难题。

  (四)供需链建设与完善

  易日通业务面向泛家居领域搭建仓配装一体化供需链平台。通过产品供应链、服务生态链、供应链金融和数字智能供需的应用技术,打造3+1业务模式。目前完成了5个仓储物流城市的行业云仓、干线物流班车、众包平台、送装一体化(全国48小时上门及48小时完工)等服务,已实现稳定的效率;逐步建立了行业数字化标准如各品类货物周转率、配送频次、补货周期、临期品等,以促进行业供应链效率的不断提升和成本下降。

  (五)获客渠道拓展与营销

  截止报告期,个性化家装业务“东易日盛家装”直营及子公司门店共计171家,产品化家装业务门店共54个,其中“速美超级家”48家、上海创域家居“关镇铨”6家。公司家装业务除了以直营门店及小区拓展进行客户承揽,同时通过主流线上获客渠道布局,包括与四大搜索引擎平台签订合作框架,承接搜索入口的意向客户资源;新拓展装一网、装馨家等渠道获客;广泛拓展自媒体渠道,积极利用双微、抖音等新兴平台开展引流工作;电商平台资源,先后与天猫、淘宝、京东等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开设直营店铺,研发电商平台专属产品;同时对主力获客平台PC官网、H5官网进行改造,还完成微官网、官方APP、微商城和小程序的开发上线工作,不断扩张线上平台的流量承接能力。

  近两年,超大城市的房产市场存量房占比持续提升,已形成了一、二线城市以存量房市场为主,三、四线城市相继进入了存量房市场同时具备增量机会的市场格局,在此背景下,公司在上半年针对不同城市特点,分别加强外埠区域市场的深度拓展。对重点区域的目标楼盘,结合工程现有资源,充分发挥种子用户的作用,联合开发,针对小区的具体需求制定相应政策,通过线上社群营销与线下活动开展合力提高营销效率。

  面对政府的精装交付、售房限价政策,公司大力开拓新商业模式,正在积极推进定制产品化装修(BBC)模式实施落地,运用公司的定制精装能力(产品开发能力、深度供应链能力、数字化及信息化能力、专业施工管理能力),帮助中小开发商实现批量的个性化交付,实现共赢。此外,针对市场需求,公司也在探寻翻新、局装等新的业务领域,积极推动产业链间的跨行业合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713股票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5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由262,654,677元增至420,247,483元;股本由262,654,677股增至420,247,483股。另外,因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三期)中32名被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或部分未达标,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此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420,247,483元减至419,536,980元;股本由420,247,483股减至419,536,980股。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5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5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10,1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4,120,476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2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0,348,355.76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2月1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6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7,6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999,971.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010,363.6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2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236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5,980,030.11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5,974,459.13元,银行手续费支出5,570.9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97,631,583.75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余额10,631,583.75 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187,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德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338.87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7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于2019年8月21日到期。

  四、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家装行业供需链智能物流仓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以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原计划中投入建设“家装行业供需链智能物流仓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中新增“智能家居研发及应用项目”,并对原有项目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5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德勤在担任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德勤积极、及时地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了2018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5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新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项目: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等。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6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概述

  1、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28.92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并办理本次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关于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17.71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5、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计10.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8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782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69%。

  7、2017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15 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1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45.32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先生、刘春嘉女士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4.86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二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62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35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705%。

  10、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何健、寇强、朱海娇等28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2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9.289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范亮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08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三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41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498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91%。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办法

  (一)调整事由

  2017年4月1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53,752,6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03,002,121.6元。前述事项已于2017年4月28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1)。

  2018年5月2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62,758,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89,034,296.1元。前述事项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6)。

  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62,654,6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31,136,115.76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157,592,80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20,247,483股。前述事项已于2019年6月21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一)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对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另外,若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对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3元/股(即P0=14.33元/股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8元(即V=0.8元/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1.1元(即V=1.1元/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88元(即V=0.88元/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n=0.6),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22元/股(即回购价格=(14.33-0.8-1.1-0.88)/(1+0.6)=7.22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我们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33元/股调整为7.22元/股。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事项,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事项时,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14.33元/股调整为7.22元/股。

  六、律师对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6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050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概述

  1、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28.92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并办理本次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关于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17.71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5、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计10.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8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782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69%。

  7、2017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15 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1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45.32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先生、刘春嘉女士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4.86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二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62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35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705%。

  10、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何健、寇强、朱海娇等28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2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9.289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范亮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08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三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41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498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91%。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依据、回购价格及数量

  (一)股份回购依据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32人因离职、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或部分未达标,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股份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3元/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8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1.1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88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22元/股。

  (三)股份回购数量

  本次公司将回购32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1.0503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5,129,831.66元人民币,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相关事项。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20,247,483股变更为419,536,980股。

  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32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或部分未达标,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行为及流程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32人持有的共计71.050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 、律师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6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32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或部分未达标,公司将对该部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6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池雨坤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池雨坤先生简历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637710

  传真:010-586369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楼

  电子邮箱:dyrs@dyrs.com.cn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池雨坤先生简历

  池雨坤,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池雨坤先生已于2016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池雨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池雨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9-06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6日下午13: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010-58636921

  会议联系人:周婷女士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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