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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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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1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计提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

  公司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4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于2019年8月2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信保理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详见附表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提供担保的私募债项目已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尚未知是否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收到法律文书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但公司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在2018年已对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前述相关法律文书后,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而引发的涉及公司的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的计提。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40)、等公告。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74民初2515号案件的法律文书;

  2、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74民初2516号案件的法律文书;

  3、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74民初2517号案件的法律文书;

  4、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74民初2518号案件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16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将维生素E生产业务线相关资产作为实物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曼特,在完成上述出资事项实缴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本次交易完成后,益曼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5月25日、6月15日、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DSM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DSM出售全资子公司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之财务顾问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DSM签订〈股权购买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10)等公告。

  2019年8月20日,公司收到益曼特的通知,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取得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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