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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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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72.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970.0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11%?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2019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贯彻“挖掘价值 创新突破 ”的工作方针,践行“沟通、执行、业绩”企业文化,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强化技术创新与客服支撑,持续提升管理与供应链协同能力,通过深化产品结构、拓展新业务、优化基础管理等举措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开展如下工作:

  1、业务方面

  (1)国内市场,加强营销建设,以差异化优势赢得先机

  通信领域,上半年,国内市场继续加大营销力度,各大运营商集采项目执行情况良好,SIM卡和物联网卡的出货量及收入同比均有增长;金融领域,公司紧贴客户需求,积极推行特殊工艺卡,挖掘金融卡附加价值,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政府公共事业领域,国内第三代社保卡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地位得到有效巩固,社保卡发卡量同比提升,收入亦同比上升;系统集成业务方面,公司配股募投项目“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正在推进中,报告期内,新增郑州、开封、嘉兴、金华等地进行项目试点。

  (2)国际市场,继续拓展,取得阶段性进展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持续推进新产品、新市场准入。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市场上金融卡业务的拓展取得成效,俄罗斯子公司成功拿到银行卡客户测试卡订单,海外银行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共事业方面,公司成功拿到意大利电子护照订单,为后续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经验;海外通信市场因受新兴市场需求疲软,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等影响,发卡量和收入均有所下降。

  (3)跟进新路径,加强技术创新

  公司以智能卡产品为基点,通过在身份识别与信息安全方面积累的核心技术能力,以原有客户资源为轴心,紧密跟进以eSIM和eSE为代表的物联网嵌入式安全产品创新路径;同时通过身份认证eSIM+安全平台结合模式,寻找需求大的应用行业切入,以平台服务模式为支撑,不断向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和平台运营服务领域延伸。

  2、优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上半年,公司继续严格执行“降成本、抓质量、提效率”的管理理念,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采购、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业务内部控制、管理流程、运营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有序进行;通过强化财务管控手段,加强对应收账款和成本费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正在实施中,目前该项目实施已初见成效,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3、资本运作方面

  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缓解资金需求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实施了配股再融资方案,本次配股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确定配售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53,102.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5,296,319.87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和“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部分会计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 2019-3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杭州娃哈哈湘湖酒店二楼湖山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邓川先生、董事王欣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孟洛明先生、董事唐亮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38)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周忠国先生、倪首萍女士、楼水勇先生、张晓川先生作为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22,754,032.14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2,754,032.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2)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3)。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同意聘任杨欢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9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6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事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4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杭州娃哈哈湘湖酒店二楼湖山厅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光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监事周涌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监事王建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3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王立俊女士作为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董事,为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1)。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22,754,032.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42)。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3)。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信和平”)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01.2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产品和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2)。

  根据公司目前与关联方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向关联方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采购产品和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50万元。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倪首萍女士、楼水勇先生、张晓川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以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忠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培训、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承包;通信设备工程;咨询;经济信息(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制造、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84.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6.9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亿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89.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0.04亿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79亿元。

  2、关联关系

  东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信集团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坚持“产业规模更实、发展质量更优、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指导思想,是通信、金融电子、智能卡及系统、增值业务及软件等领域的国内高科技产业集团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通信行业企业,彼此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经营环节互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双方每次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东信和平增加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东信和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东信和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增加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占东信和平净资产的比例较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东信和平增加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有关增加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和《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的规定,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4.04元/股。本次共计已配售100,160,7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754,032.14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22,754,032.1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754,032.14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39)。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实施程序

  1、发行申请文件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规定

  公司在《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明确载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因此,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754,032.14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4、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22,754,032.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鉴证结论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6、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103,897,6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100,160,7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29,555,227.66元(含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22,754,032.14元),获得利息收入2,874,741.6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391,368,371.95 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为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已全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1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eSIM模块、NB-IoT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管理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信和平”)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实施“新金融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财务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并按照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财会[2019]6号文件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1)企业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示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杨欢女士简历如下:

  杨欢,女,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本科学历。2019年5月入职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先后在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主管职务。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评批;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杨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166

  电子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4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5:00至2019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9年8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4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       杨欢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

  2、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1.对于第1项审议事项,委托股东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做出投票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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