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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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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大力弘扬鑫泰创业精神,坚持发展不动摇,以新疆为根据地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强化安全运营管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及目标管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在内的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心、攻艰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稳中向好的成绩,开辟了公司发展新局面。实现天然气销售量29,871.7万方,用户安装户完成5,166户。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了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组织进行了管网普查,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平稳运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杨毅辉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故经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任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聘任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彬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聘任刘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4,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4,00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整变更为22,400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刘东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政治面貌党员,具有助理会计师和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管理部部长。2012年9月-2016年7月期间,曾在新疆新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负责投资管理和内控。2019年3月,刘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16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考试合格。经上交所审核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任军强先生: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副所长、西安魔力石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安铂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陕西天成航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5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然气”或“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终止或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4号)核准,新天然气于201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4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43,956,875.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022,443,124.92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8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已于2016年9月6日全部到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9月22日,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石化支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12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 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153.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编号:众环专字(2016)080114 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计划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

  2、2017年8月,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经2017年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其中终止实施项目3项,完工项目1项,调减投资额5项,变更募集资金65,095万元用于新增3个项目投资。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

  3、2018年5月,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结合“能源全产业链化”的战略发展规划,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其中终止实施项目2项,调减投资额3项,变更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利明”),并由四川利明全资子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50.5%股权。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及计划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终止或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库车县鑫泰燃气有限公司CNG综合站项目;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米东区二期煤改气及工业园气化项目、阜康城市扩能及气化九运街项目、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工程项目、天然气总站二期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六个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30,746.5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22,587.84万元,募集资金节余8,158.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均不包含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拟终止或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自2016年9月12日上市以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至今已有五年之久。当前宏观政策和市场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2019年7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各地坚持以“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主推清洁煤、生物质供暖,标志着已经在全国大范围开展的“煤改气”工程将迎来重大变革。随着高新区“一镇两乡”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煤改气”项目的推进,由于上游企业合同内气量供应有限,新增产量无法满足新增用户需求,供需形势日趋严峻,供需缺口矛盾更加突出。在气源不能有效解决的前提下,募投项目继续投资推进将会出现投资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拟对原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实施或结项,具体原因如下:

  (1)米东区二期煤改气及工业园气化项目,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

  (2)阜康城市扩能及气化九运街项目,原计划南起土乌大高等级公路,北至北环公路南线,东起前进路、城东三路,西达准东生活基地,保证规划区域内的用气需求。近三年上述区域内的城市规划进展缓慢,因人口和用户的增长远未达到预期,导致该项目天然气管网的敷设投建缓慢,考虑到现有完工进度及敷设的管网已能满足当下区域内的使用条件,为合理投资降低风险,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

  (3)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工程项目,是为供应五家渠市及周边团场民用气,同时通过项目配套实施工程,为社会加气车辆服务,覆盖区域为五家渠市区、青湖商务区及管网覆盖其他区域。目前该项目管网敷设及配套工程已全部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

  (4)天然气总站二期项目,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

  (5)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是根据政府规划新建一镇两乡(安宁渠镇、六十户乡和青格达湖乡)行政区划内天然气管网等设施建设。截止2019年6月底,共计发展民用户34,997户,建成调压计量柜35座,调压箱129台,阀井153座,且设备设施已全部投产运行。

  由于乡镇规划的调整致使市场发生变化,新建机场的选址,将一镇两乡部分区域作为航空物流基地,导致项目实施的范围大,用户分布零散,燃气管网敷设投资加大,管网施工的成本高。同时,与上游企业签订的合同气量无法覆盖区域内新增用气量,实际气化项目的用户数量增加后,气源得不到保障。加之,上游企业合同外的额外气量与调峰气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市场没有建立完善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销价格倒挂,导致综合成本过高。因此无法进一步扩张市场区域,经济效益不能达到预期。从审慎投资考虑,计划终止实施并结项。

  (6)库车CNG综合站项目,是新建CNG综合站1座及配套设施。由于区域内人口与经济增速不达预期,经济低迷,天然气性价比优势逐步削弱,直接导致重型运输车流量降低。同时,自2017年至今周边30公里范围内已建成CNG-LNG加注站2座、CNG加气站7座,导致市场严重饱和、无序竞争,以及日常运行和安全管理成本大幅增加。综合研判,在当前形势下该项目已无竞争优势和市场发展优势,存在投资风险,计划终止实施并结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含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承诺将上述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仅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结项或终止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终止上述项目不会对现有业务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随着区域内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和气源充分得到保障后,公司后期择机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米东区二期煤改气及工业园气化项目、阜康城市扩能及气化九运街项目、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工程项目、天然气总站二期项目,以及终止实施并结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库车县鑫泰燃气有限公司CNG综合站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革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访谈沟通。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新天然气本次结项或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西部证券对新天然气本次结项或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

  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4号文《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66,4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43,956,87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2,443,12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6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8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4,444,771.18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

  备注: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444.4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石化支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支行于2016年9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12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管理。

  三、2019年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860.61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91,707.06万元,具体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7月2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往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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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4,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4,00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整变更为22,400万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同意对《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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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2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毅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毅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毅辉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所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杨毅辉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上述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时生效。

  杨毅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任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任军强先生已经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军强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任军强先生的简历

  任军强先生: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副所长、西安魔力石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安铂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陕西天成航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3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彬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职务、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彬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彬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请刘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刘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东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3328990

  电子信箱:xintairq@163.com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刘东先生的简历

  刘东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管理部部长。于2019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一十六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经考试合格。经查,刘东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5日

  至2019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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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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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991-3328990

  联系传真:0991-3328990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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