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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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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4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子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授信银行同意向保理子公司授予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含5,000万元已有额度展期和2000万元新增额度),额度为可循环额度,提款期为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额度项下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为保证授信银行与保理子公司上述合同的履行,公司与授信银行同时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作为保证人向授信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业保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保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14)。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主债权:主合同项下授信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3、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万元)。

  4、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从主合同订立日(或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以较早的为准)起至主合同和具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6%,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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