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环保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环保”)向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融资”)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大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2,5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大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6,762.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41,762.50万元,大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737.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20日
3.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4. 法定代表人:殷凤超
5. 注册资本:25,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对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综合利用及电力生产;环保项目投资;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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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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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大连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大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紫光融资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包含租赁本金、租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三)担保金额:5,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2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8.1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泰达环保提供1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融资15,000万元,期限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15,3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222.2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9,222.20万元,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6,077.8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09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法定代表人:马剑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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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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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三)担保金额:15,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24)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9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8.1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9年8月21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因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9年8月24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为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