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4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股权激励对象董永义、连传双、许保忠、宿国平、代邵波、张立华等6名(以下简称“董永义等6人”)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鹏举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8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5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9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股权激励对象董永义、连传双、许保忠、宿国平、代邵波、张立华(以下简称“董永义等6人”)已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拟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激励对象董永义、连传双、许保忠、宿国平、代邵波、张立华(以下简称“董永义等6人”)已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
●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6月22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567.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16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完成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5、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6月8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67.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7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2017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6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同时,因公司层面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于同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失去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第三十条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时因个人原因不续约,则已解锁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董永义等6人已从公司辞职,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未达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层面解锁条件:1、公司年度矿产产量达到预期目标:2018年度出矿量目标为85万吨。
公司2018年实际出矿量为74.95万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年度矿产产量预期目标。因此,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包含两部分:
1、回购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董永义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
2、回购因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
上述两部分由公司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三)、回购价格
上述股票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525,916,300股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5,916,300股变更为524,319,64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股权激励对象董永义等6人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时,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方案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因董永义等6人从公司离职,失去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拟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6人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同时,因公司层面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7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董永义、连传双、许保忠、宿国平、代邵波、张立华(以下简称“董永义等6人”)已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6人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同时,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办理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由525,916,300股变更为524,319,645 股。
公司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5号院4区有色地质大厦六层
2、 邮编:100012
3、 申报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10月4日 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人:孙艳春
5、 联系电话:0891-6329000-8054、010-84924343
6、 传真:0891-6362869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1020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58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最高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予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