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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孝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赵文凤女士辞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新增补一名董事,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陈孝伟先生为本次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孝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0年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0年至2002年任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2年至2011年任住友电工光纤光缆(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自2011年3月起,历任本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孝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陈孝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陈孝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孝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增补陈孝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增补陈孝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孝伟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孝伟先生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燕燕、袁泽沛、王艳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9),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8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增补陈孝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8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77%的股份,作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3:0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增补陈孝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2及议案3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及2019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2涉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8月23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8月2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指定传真:0755-83148398

  联系人:程玉姣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5”,投票简称为“文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赵文凤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赵文凤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文凤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赵文凤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文凤女士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赵文凤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赵文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陈孝伟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自2017年7月以来,陈孝伟先生未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陈孝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赵文凤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基于对陈孝伟先生工作和能力的肯定,提名其增补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以更大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陈孝伟先生自2017年7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到期后至今,参与了公司配股再融资事项,认购配股股份11.52万股(转增后),陈孝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2018年9月21日至2019年4月17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12.95万股,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陈孝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孝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孝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本次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孝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0年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2000年至2002年任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2年至2011年任住友电工光纤光缆(深圳)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自2011年3月起,历任本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陈孝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陈孝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陈孝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孝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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