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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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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较好地完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1、商业百货方面,提升形象,创新市场营销。针对市场形势和周边环境的变化,认真开展调研与形势分析,重点寻找符合目标顾客的“个性化、多元化”商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审视线下的经营布局,改善客户的消费体验。

  2、物业资产管理方面,突出招商重点,树立服务品牌。报告期内,置业公司因地制宜突出招商重点,同时做好服务匹配,在物业服务、配套管理中体现出物业资产的附加值。

  3、对外投资方面,本着稳妥原则,开展理财业务,上半年共实现理财含税收益318万元。

  4、党建工作方面,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工作要求,对党群组织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为企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报告期内,被宁波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8,221.47万元,比上年同期48,410.64万元,减少189.17万元,减幅0.39%;实现利润总额3,997.90万元,比上年同期3,183.28万元,增加814.62万元,增幅25.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6.35万元,比上年同期2,549.37万元,增加816.98万元,增幅32.0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应飞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2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8月16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游子书院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张冰先生、徐日光先生因公请假,已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严鹏先生、董事叶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室2019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中百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26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8月16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游子书院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正敏女士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2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编号:临2019-02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境内上市公司全面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各项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规定的会计政策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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