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石切割线受光伏产业影响,金刚线产品市场需求大幅下降,单价大幅下滑,而消费电子业务因行业周期,上半年为淡季。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0,789.69万元,同比减少61.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3.70万元,同比减少159.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86.91万元,同比减少171.04%。2019年上半年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金刚石切割线业务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金刚线业务随着单晶份额的提升及金刚线切割性能的提高,单片耗线量大幅降低,且受金刚线生产企业扩产影响,产能严重过剩,市场需求量和单价均大幅下降,导致该产品的营收和毛利同比大幅减少。审慎起见,公司根据金刚线现阶段的行业及市场环境,对该项目的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4,228.12万元。

  2、消费电子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导体、复膜线等原有消费电子领域积极配合国际大客户产品的更新换代,线材的革新升级和品质要求的提高使此类产品的单价提高,消费电子业务毛利率同比有所上升。

  3、新产品实现突破

  隔磁材料作为无线充电技术的关键零部件之一,是公司在无线充电领域的拓展延伸,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经过将近一年的打样验证,公司隔磁材料项目已于2019年6月进入量产爬坡阶段,开始批量供货。

  4、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品质,拓宽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储备研发项目和研发人员,半年度研发投入1,897.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13%。公司累计取得专利3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33项)。随着研发项目的不断量产与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销售规模。

  5、打造云端智能制造工厂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对原有产品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产品生产过程的实时掌控,有效管控产品质量,降低用工成本。随着产能的继续扩张和研发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会打造更多的智能制造生产线,不断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公司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影响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陈智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19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4,709,367.66元人民币,其中存货跌价损失44,709,367.66元,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709,367.66元,其中原材料35,394,409.00元、库存商品7,232,140.17元、在产品2,082,818.49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将减少2019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4,709,367.66元,减少2019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002,962.5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三、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2)在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信用损失准备,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对公司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原在“其他流动负债”中列报的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递延收益”,仍调整回“递延收益”项目进行列报。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影响如下: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