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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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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医药行业监管趋严,政策法规多变,市场竞争激烈。面对一系列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积极应对,不断强化市场覆盖面和精细度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及产品结构,理顺和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参与基药招标,加大品牌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积极挖潜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加快科研开发,努力保持经营和业绩平稳发展。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开发医疗产业,努力拓展大健康产业领域。

  受国家医药相关政策变化,导致销售费用增幅较大,及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减少影响,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16,746,044.6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62,852.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市场营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市场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加大市场投入,不断整合营销资源,调整营销政策,努力消化政策因素对公司营销工作的影响;规范营销管理,加大应收账款管理;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构建合理管理体系;优化销售团队,提高执行力;加强学术推广投入力度,继续做好产品专业知识培训,依托各级医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进行产品宣传和推广,提高产品认知度,树立公司学术品牌形象。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探索新政策环境下,公司营销工作的新思路。

  2、生产与质量方面:公司始终践行“质量第一”的药品生产理念,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将药品质量落实到从物料采购、生产、检验、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强化风险过程控制,保持 GMP 常态化管理;公司持续进行 GMP 培训,全面推行质量风险管理的理念,通过生产过程中间监控、设备设施优化等手段,不断强化 GMP 管理;根据公司市场营销需求,合理安排各车间生产作业,在药品原辅材料,尤其是中药材市场价格上升的不利因素下,公司采购部门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GMP要求的同时,以选择质优为标准,通过招标比价等多种方式,利用上市公司规模效应,提高议价能力,竭力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公司安全、环保、高质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3、科研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药研发、中药二次开发及中药质量标准研究与提升、生产工艺验证、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有效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及水平。公司继续推进化药1.1类新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III期临床试验,报告期已入组病例240余例。

  4、工业大麻领域方面:基于工业大麻价值和市场形势的分析,报告期公司围绕工业大麻进行产业布局。公司先后与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科学院签订《工业大麻合作项目协议》,探索及拓展在工业大麻领域的育种、种植、提取、深加工方面的深度开发,实施工业大麻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为加快推动公司在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公司投资设立了黑龙江圣泰汉麻科技有限公司,重点规划发展工业大麻的种植业;投资设立了哈尔滨圣泰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圣泰生物的生产加工条件,使种植产品向深加工转化,促进产业链的完整和延伸。工业大麻产业链布局,可与公司现有的中成药、生化药、以及即将上市的治疗阿尔茨海默综合症的1.1类新药可以形成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的经营领域,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5、产业整合方面:为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向医疗产业下游延伸,寻求和完善公司长远发展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收购五家综合医院的控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面工作,会同交易各方对交易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修改,协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递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自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黑龙江圣泰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78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 2019年8月1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募集资金2019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79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 2019年8月19日上午11时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长有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9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募集资金2019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81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1月16日印发的《关于核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36号),其中核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798,85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上述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天是和顺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4家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798,8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01 元,募集资金总额1,68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3,693,005.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4,306,994.14元。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6]1014号”《验资报告》,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3日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年6月 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16,384,367.7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06,705,142.38元,2019年半年度使用9,679,225.3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5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940,463.89元,累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6,824,831.6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与开设专户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于2016年2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与开设专户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行于2016年2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与开设专户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于2016年2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泰生物”)已经按照与广发证券、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595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95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95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18,940,463.89元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圣泰生物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圣泰生物其他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报告期内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9-8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自上述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9]6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决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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