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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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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目前,华创证券为公司主要资产与核心业务,证券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对证券市场景气程度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又受到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的变化,以及证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对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与保荐、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2019年上半年,国内经济总体平稳,资本市场充分调整,科创板稳步推进,引导市场化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行业监管框架进一步完善,支持行业发展并兼顾风险管控,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交投活跃度大幅增加,国内证券市场明显回暖,沪深两市股指波动上行。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经营目标,把握市场机遇,认真分析外部经营环境,剖析认知基本能力,调整组织架构,细化经营职责,合理安排大类资产配置,强化成本管控,引导和推动各条线、各机构加强协同,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大力提升运作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证券行业报表口径),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2.16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0.55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0.42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0.25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0.59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5.59亿元、利息净收入0.83 亿元,实现净利润2.58亿元。华创证券自营业务以固定收益类业务为主。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华创证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准确把握趋势行情,前瞻预判市场,优化投资组合,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2019年上半年,公司中债交割量全市场排名为59/1380,较年初提升了16位;券商排名第4/97,较年初提升了5位,债券市场交易量占比显著提升,并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商资格和CRMW业务资格。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5.5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5,387,646.3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669,086.83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简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4)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陶永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文批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02,56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9,9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4,5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69,99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了川华信验(2014)65号《验资报告》。

  2019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05.66万元(含支付募投项目土地使用税);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净额为81.6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5,158.62万元(包含用于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231.63万元、支付募投项目土地使用税157.81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153.57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198.15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597.04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0.58万元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153.57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具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2,316,346.00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

  经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316,346.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24日出具了川华信专(2014)333号《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同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宜的核查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根据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在该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1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8%,产品期限:2019年1月30日—2019年5月2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19.21万元。

  2019年2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700万元,向天津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8%,产品期限:2019年2月3日—2019年5月3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收益金额25.07万元。

  (2)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6月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3.8%,产品期限:2019年6月5日—2019年9月5日,该笔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2019年6月1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1,000万元,在华夏银行办理定期存单,利率2.73%,产品期限:2019年6月12日—2019年9月12日。该笔定期存单尚未到期。

  2019年6月1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1,000万元,在华夏银行办理定期存单,利率2.73%,产品期限:2019年6月12日—2019年9月12日。该笔定期存单尚未到期。

  2019年6月1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1,000万元,在华夏银行办理定期存单,利率2.73%,产品期限:2019年6月12日—2019年9月12日。该笔定期存单尚未到期。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58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郅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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