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南电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7,1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8,777股。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77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丽君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7,10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13%,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8,777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8,777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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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丽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丽君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丽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9-06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谢艳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公司监事谢艳红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234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8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7.50元 (含税),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谢艳红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91,481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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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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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谢艳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谢艳红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谢艳红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申请文件,并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509号)。
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5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申请中止审查。
鉴于本次可转债项目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核申请的条件,公司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
2019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91509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可转债项目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50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