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类型:合伙协议
2、认缴出资:80000 万元
3、投资标的:广安爱众高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爱众高通合伙企业”)
4、履约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仅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本协议中其他募集资金尚可能存在不能到位的情况;
(2)爱众高通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备案,可能存在备案不能通过的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资本”)通知,爱众资本和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众”)、中金高通(珠海横琴)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高通资本”)、闫孟琦、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智地”)签署了《广安爱众高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时,爱众高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08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爱众—高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该项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金总规模拟定为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一期规模人民币 25.1 亿元,其中有限合伙人爱众资本出资8 亿元、天津爱众出资 2 亿元,中金高通资本出资 13 亿元,闫孟琦出资 2 亿元,高通智地出资1000万元。
2、目前进展
经合作各方沟通协商,已签署《广安爱众高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且爱众高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9年08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
(1)有限合伙人: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金高通(珠海横琴)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闫孟琦
(2)普通合伙人: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
广安爱众高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公司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1)有限合伙人: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首期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97%,
缴付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
(2)有限合伙人: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80000 万元,首期认缴出资 8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1.87%,
缴付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
(3)有限合伙人:中金高通(珠海横琴)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30000 万元,首期认缴出资 1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79%,缴付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
(4)有限合伙人:闫孟琦
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首期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97%,
缴付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
(5)普通合伙人: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首期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40%,
缴付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
5、存续期限
爱众高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根据实际情况,存续期限可延长2年,即7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将合伙期限缩短。存续期超过7年的,到期前60日内,执行事务合伙人需召集合伙人会议决定是否延期以及具体延长的期限。有限合伙基金的存续期限和工商登记的经营期限会有所差别。
6、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基金实缴到位资金总额,划分不同费率档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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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爱众高通合伙企业清算期,不需支付管理费。
7、收益分配
爱众高通合伙企业原则上只能以货币形态进行分配。本合伙企业所投项目退出所得包括投资项目在投资期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及最终退出时的转让或清算所得。项目退出所得在扣除相关基金费用、相关税费和其他与此关联的费用,并且弥补合伙企业之前的亏损之后的部分为项目可分配收入。项目可分配收入按如下收益分配及业绩激励机制进行分配:
首先,将项目退出的可分配收入相当于投资于该项目的合伙人出资本金的部分,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若项目退出的可分配收入小于投资于该项目的合伙人出资本金,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次,可分配收入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以其实缴比例按8%/年的业绩标准分配投资收益;
再次,可分配收入如仍有剩余。执行事务合伙人以项目投资收益为基数提取业绩报酬。具体如下:
项目投资超额收益的【20】%先行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80】%再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8、合伙企业投资范围
(1)本基金资金用于投资与天然气产业相关的公司股权或资产(优先投向以城市燃气为主的终端运营公司股权);
(2)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其他相关表决项目。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管理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计划等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
9、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0、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何非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不含国家限制性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
(二)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10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何腊元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滨海华贸中心1007室
4、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经营,建筑 建材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相关资质经营),物业管理,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煤炭开采及有色金属矿开采方面的投资。
(三)中金高通(珠海横琴)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3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黄双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1032(集中办公区)
4、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闫孟琦
女,中国籍,住所:山东省东阿县曙光街99号3号楼3单元506室,近几年经历如下:
2013.09 - 2017.06 山东财经大学 | 会计学专业 | 全日制本科
2017.09 - 2019.05 美国东北大学 | 项目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
(五)重庆高通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2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黄双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6号都会首站9幢7-6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营业执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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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提示
(1)爱众高通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备案,可能存在备案不能通过的情况。
(2)上述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各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在实施过程中,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已签订的协议中已就违约、争议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其中包括其他募集资金尚可能存在不能到位的情况,公司将做好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
1、《广安爱众高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广安爱众高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8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