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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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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77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19年8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除以下列示的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1)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2)独立财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部在自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完全系衍生品部基于预先设定的量化策略而买入,衍生品部于投资银行部们严格隔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属于独立投资行为。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买入中装建设股票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至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下午15:00—2019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2日

  二、会议出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17人,合计持有股份277,529,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549%。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271,4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4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 代表股份6,079,5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3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5人,合计持有股份6,080,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3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7,529,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7,529,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7,529,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7,529,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080,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袁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79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23,9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的股东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鼎润天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1,9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69%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截止2019年8月19日,公司股东鼎润天成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鼎润天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62,5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鼎润天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鼎润天成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鼎润天成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5,8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71%,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48.9306%,减持后鼎润天成仍持有公司股份1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6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鼎润天成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鼎润天成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鼎润天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鼎润天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鼎润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鼎润天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80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1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67%)的股东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润天成”)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6,1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98%)。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

  (2)减持股份来源: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鼎润天成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18,750股,占中装建设总股本比例1.0198%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承诺履行情况

  鼎润天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及计划减持时所做承诺如下:

  (1)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2)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3)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截止目前,鼎润天成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及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鼎润天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鼎润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鼎润天成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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