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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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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在本方案有效期内本次发行方案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则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有效期自动延续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2-552号)。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5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净增门店516家,其中,新开门店368家(含新增加盟店87家),收购门店204家,关闭56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4,127家(含加盟店256家)。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上述56家门店关闭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旧城改造、部分收购门店与公司自有门店重叠以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5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38.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031.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2.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491.8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35.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87.73万元。2019年半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997.74万元, 2019年半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8.4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489.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66.2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87.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266.20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60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700.00万元购买理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德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长沙银行鼎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鼎城支行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目的为:将以公司会员客户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会员的健康档案管理,满足会员的在线健康咨询、轻问诊、慢病管理、病友交流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通过对会员交易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分析建立大数据体系,对会员进行精准服务,指导其从用药、养生、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健康管理,提高会员的在线体验。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在同行业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增强顾客的信赖度,获得更多的忠诚会员,进一步增加会员的消费频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46.6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经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2. 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本次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432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933.62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8,933.6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为1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内容建设和O2O 健康云服务系统建设。《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明确各期承诺投入金额。

  [注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为医药电商创新型项目,前期调研时间较长,部分软件信息系统目前仍处于研发、设计、测试与适用阶段,因此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内容相关性较大,与公司运营全流程、全渠道紧密相关,设计范畴加大,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延迟。为更好的实施本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3]: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一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9,593.00万元,实现净利润-1,886.00万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二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5,940.84万元,实现净利润-5,939.61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三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83,450.30万元,实现净利润-4,295.51元;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自2016年9月1日开始投入,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463.2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845.57万元,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28,045.2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815.28万元,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69,720.8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82.68万元,2019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96,176.54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987.74万元。

  因新店建设是逐月实施的,所以新开门店的经营时间不是完整年度,与预计数存在时间差异。根据公司历史开店数据显示,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在培育期,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也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新开门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后,亏损额逐渐减少,并最终实现盈利,进入业务成长期后,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一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9,593.00万元,实现净利润-1,886.00万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二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5,940.84万元,实现净利润-5,939.61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三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83,450.30万元,实现净利润-4,295.51元;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自2016年9月1日开始投入,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463.2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845.57万元,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28,045.2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815.28万元,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69,720.81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82.68万元,2019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96,176.54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987.74万元。

  因新店建设是逐月实施的,所以新开门店的经营时间不是完整年度,与预计数存在时间差异。根据公司历史开店数据显示,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在培育期,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也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新开门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后,亏损额逐渐减少,并最终实现盈利,进入业务成长期后,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6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工作,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1号),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76,806,006元增加至378,922,506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376,806,006股增加至378,922,506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及2019年4月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拟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19年8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19-06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情况: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医药”)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房”)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无

  ●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益丰医药因经营资金需要,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本公司为不超过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上述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益丰医药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兴药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8,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益丰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兴药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的股权,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益丰医药与新兴药房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一)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金洲大道68号

  3、法定代表人:高毅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等

  5、益丰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止2019年6月30日,益丰医药资产总额77,983.65万元,负债总额40,302.3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128.80万元,净资产37,681.32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139,942.19万元,净利润6,056.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4506.234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东路259号

  3、法定代表人:陈时良

  4、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5、新兴药房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股权。

  6、截止2019年6月30日,新兴药房资产总额90,202.38万元,负债总额40,273.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237.16万元,净资产49,928.63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57,689.98万元,净利润4,67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主要担保内容

  ■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益丰医药与新兴药房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1,000.00万元,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19-06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9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以上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与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可豁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已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实际控制人对该担保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作为关联方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6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4日

  至2019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2,议案4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19-06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19-065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编制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4、假设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8,100.90万元(含158,100.90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74.95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8年度持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分别持平和增长10%。上述利润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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