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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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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投融资和销售持续严格调控,产业链资金持续紧张,面对严峻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坚持贯彻“从管理到经营”,持续推进“三精”管理,落实“稳价、降本、保量、压减、优化”经营措施,聚焦主业,扎实推进生产经营、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国际布局等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846.15万元,同比增加0.84%;营业利润126,676.93万元,同比减少1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43.87万元,同比减少153.24%;基本每股收益-0.409元/股,同比减少156.34%。

  1.贯彻“从管理到经营”,增强盈利能力

  坚持贯彻“从管理到经营”,持续推进“三精”管理,打造“先进简约”工厂;泰山石膏开展精细化管理,加强生产对标,调整优化采购策略,降本增效;保持品牌优势,2019年北新建材荣登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第71位,品牌价值跃升至698.68亿元;泰山石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泰山石膏板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营销2.0,开展营销升级,加强与各大房地产集团、装饰公司的合作,打造“整体解决方案+材料集成供应+设计施工咨询指导”的一体化产业发展新平台。公司新版网站及电商平台正式上线,组建市场化、专业化的营销团队,拓展新零售业务。

  2.坚持技术创新,进一步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石膏板业务为核心,进一步发展“石膏板+”业务。继续推广“以石膏板复合墙体替代砖头砌块、矿棉板替代高价定制铝扣板吊顶、鲁班万能板替代木材油漆壁纸壁布、金邦板替代石材”的四个替代;加大对轻钢龙骨的研发投入、加强专利开发,提升龙骨配套率。上半年,公司继续发展内装装配化,打造北新鲁班万能板产品体系,推广“个性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即装即住”的全屋装配系统。

  泰山石膏聚力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推进石膏板产品的增厚降重,研发抗冲击石膏板、压花装饰板、玻璃纤维布面石膏板等新产品,提升竞争力。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4,148件,取得授权专利共3,165件,国际专利申请49件。

  3.制定50亿平方米全球石膏板产业布局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北新建材石膏板30亿平米产能布局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石膏板投产产能达27亿平方米。根据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对市场和资源的统筹分析,北新建材制定新一轮全球石膏板产业布局发展规划,计划将石膏板全球业务产能布局扩大至50亿平方米左右(其中国内至40亿平方米左右、海外10亿平方米左右),配套进行50万吨龙骨产能布局,加快优势业务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北新建材的核心业务护城河。关于每一条石膏板生产线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地点、投资回报等情况,公司将在条件具备时提交内部有权机构审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式报告信息。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合并财务报表有影响的相关项目如下表:

  ■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母公司财务报表有影响的相关项目如下表:

  ■

  (3)财政部于2019年4月底开始陆续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并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于 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2.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由“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9年1月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长:王兵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3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少明先生、独立董事朱岩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丰镇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丰镇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在坦桑尼亚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国际规划布局,同意公司子公司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NBM BUILDING MATERIALS INDUSTRY (TANZANIA) LIMITED)将原计划投资建设的一条6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投资建设一条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在坦桑尼亚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平方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国际规划布局,同意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北新建材(乌兹别克斯坦)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为BNBM Building Materials (Uzbekistan) Limited,以当地有权审批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乌兹北新),并由乌兹北新投资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平方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建设石膏板生产线及其他配套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陈学安、余明清、裴鸿雁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3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与审议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陈学安、余明清、裴鸿雁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进行本次核销。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3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7,992,048.11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1,065,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1,195,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43,863,585.12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36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490,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1,065,000,000.00元,收回本金1,195,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83,863,585.1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745,871,537.01元,本报告期内使用137,992,048.11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243,863,585.1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98,458.71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60,076,538.75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51,926,620.94元,本报告期为8,149,917.81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于2017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1)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3)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4)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5)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1,065,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360,000,00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7,987,273.97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672,613.7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3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丰镇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内蒙古丰镇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投资累计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区、出资方式和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氟化工工业园区,主要面向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及大同、朔州、张家口、北京西北地区等。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4,476.72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自土建工程开工之日起12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38%。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该项目拟以泰山石膏(内蒙古)有限公司为建设及运营主体。该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其它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建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全国的石膏板产能布局,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降低石膏板制造成本,缩小原材料和产成品的物流半径,从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项目采用附近的工业副产石膏作为原材料,产品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风险提示: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资源约束矛盾依然存在,原材料特别是护面纸、工业副产石膏、煤炭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影响。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3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在坦桑尼亚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备案/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国外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意识等均同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建设石膏板生产线事项涉及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在坦桑尼亚投资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国际规划布局,同意公司子公司北新建材工业(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NBM BUILDING MATERIALS INDUSTRY (TANZANIA) LIMITED,以下简称坦桑北新)将原计划投资建设的一条6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投资建设一条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并收购境外资产及新建石膏板生产线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并收购境外资产及新建石膏板生产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0)。

  2018年,公司在坦桑尼亚的上述对外投资顺利通过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核准,完成坦桑北新的设立以及年产3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的资产交割并开始经营。

  坦桑北新收购的上述年产3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运营良好,为增加产品销量,提高市场占有率,结合坦桑尼亚的石膏板市场情况,公司拟在坦桑尼亚滨海省基巴哈地区PLOT NO.1 BLOCK D,ZEGERENI STREET, KIBAHA新购土地使用权,并将原计划投资建设的一条6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投资建设一条年产1,5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坦桑尼亚滨海省基巴哈地区PLOT NO.1 BLOCK D,ZEGERENI STREET, KIBAHA,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20.00万美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认缴的坦桑北新资本金及自筹资金。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自土建开工之日起18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02%。

  该项目以坦桑北新为建设及运营主体,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轻钢结构房屋、木结构建筑、水暖管件、装饰装修材料、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粘接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有利于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石膏板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备案/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坦桑尼亚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这将对生产线建设、生产及销售带来一定的挑战和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4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建设石膏板生产线及其他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备案/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国外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意识等均同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平方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国际规划布局,同意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平方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一、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英文名称拟为BNBM Building Materials (Uzbekistan)Limited(以当地有权审批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中文名称拟为北新建材(乌兹别克斯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兹北新)

  2.资本金:3,000万美元

  3.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轻钢结构房屋、木结构建筑、水暖管件、装饰装修材料、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粘接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以当地有权审批部门核定为准)

  4.出资情况:公司持股100%,由公司现金出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拓展境外市场,提高公司石膏板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以乌兹北新为建设及运营主体,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3,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和年产400万平方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州富尔卡特工业区,主要销售市场为乌兹别克斯坦国内。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965万美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该项目预计建设期约为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预计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77%。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二、项目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有利于拓展境外市场,提高公司石膏板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备案/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乌兹别克斯坦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这将对生产线建设、生产及销售带来一定的挑战和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4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5月陆续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背景及依据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财务报表格式),要求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主要内容

  (一)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3.债务重组: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开始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二)变更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4)利润表中原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改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

  (5)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反映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6)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由“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适用范围的规定,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2)明确了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涉及金融资产的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与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3)对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进行专门规范,明确了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需要分别考虑,对换入资产的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3.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外的受让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由“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益为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3)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对重组的债权债务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需要分别确定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前述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5月陆续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4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

  3.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9月30日

  4.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预计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美国石膏板诉讼多区合并诉讼案多数原告达成全面和解的议案》,公司所属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美国石膏板诉讼多区合并诉讼案多数原告达成全面和解以及发生相关费用所致。本次和解导致泰山石膏有限公司2019年1-9月净利润减少约179,436.94万元人民币,受此次影响,本次和解对公司2019年1-9月合并报表净利润影响约179,436.94万元人民币,对公司2019年7-9月合并报表净利润无影响。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美国石膏板诉讼多区合并诉讼案多数原告达成全面和解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与美国石膏板诉讼Amorin案部分原告达成和解的补充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际业绩情况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三季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9-04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邹云翔先生的辞职报告,邹云翔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申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邹云翔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邹云翔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邹云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邹云翔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敬业精业,对公司的技术发展、内部管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邹云翔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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