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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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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逐步形成了以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传动零部件、汽车引擎零部件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洗衣机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确定的总体经营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核心,对外积极拓展市场,对内实施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紧跟行业趋势,有效拓展市场和销售渠道。上半年,多年稳定合作的客户,新增离合器壳体、联轴器等数十项合作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新增世倍特科技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海松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创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电机轴等多个项目的合作。

  2、内外结合,降本增效。对外,针对严峻的经济形势,通过市场情况分析、商务谈判、技术优化等方式降低成本。对内,开展成本分析,提升运营效率,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强化核心人才队伍建设。

  3、公司一直以来秉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于2018年开始启动“装配二空压机房热能回收”、“制造综合二空压机热能回收”“压铸熔铝炉烟气回收”、“伺服液压站改造”等节能减排项目,2019年上半年逐步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实现公司乳化液全闭环使用, 无任何排放,通过对熔化炉的回收余热,驱动锅炉和空调,节能约20%。

  4、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安全、环保、品质、采购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部门规章制度,推进制度的建立、修订、废除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保证工作推行有章可循。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随后,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2019年半年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随后,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决定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义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慎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435,8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16日到位,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20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65,821,359.08元。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5月16日,公司已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16日,公司已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17日,公司已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691,015.9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6,691,015.9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82,041,332.89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9)第E00238号)。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8,204.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对照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存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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