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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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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汽车产销整体处于低位运行,低于年初的预期,市场消费动能并未受“价格促销”等因素影响提升,消费者观望情绪未有改善。在此不利形势下,公司努力拓展市场,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深化成本管控,力争实现年度经营目标。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107,084.36元,同比下降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98,891.72元,同比增长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053,848.16元,同比下降0.98%。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项业务按计划开展

  在曲轴业务方面,商用车曲轴产品产销同比上升,在维持原有客户的产品份额基础上,开发了朝柴、云内等新客户;乘用车曲轴产品方面,虽然因乘用车市场产销下降影响导致原有的国内客户销售额下滑严重,但公司产品转型的步伐稳健,一方面日本洋马非道路用曲轴产品销售比例大幅上升,同时实现了宝马曲轴产品的定点开发,为后续乘用车曲轴产品的销售额提供有力保障。

  在离合器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在国内高端客户中利用公司离合器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高性价比的优势替代现有进口离合器产品的力度,在大马力离合器的产品开发和市场应用的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在东风商用车、红岩等部分客户已开始应用且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齿轮业务方面,公司上半年已开始对现有产品进行结构优化,淘汰部分技术落后、生命周期短及盈利水平低的产品,从而提升齿轮产品的总体盈利水平。

  在锻造业务方面,沃尔沃、奔驰产品已进入了量产阶段,锻造业务外部销售将逐步增长,除了在曲轴毛坯锻件产品的拓展外,在现有的客户中不断加大前轴毛坯的产品开发力度。另外,公司在开发新市场的同时在工艺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线效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智能化制造战略计划稳步实施

  公司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装备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在信息化提升方面,公司加大力度推行MES制造执行系统的应用,该系统涵盖生产计划排产、生产调度、生产过程控制、设备维修维护、模具管理、设备加工分析、质量管理、生产物料等业务模块,对生产过程的人、机、料、法、环进行全面、实时管控,实现了生产现场的透明化、有序化、智能化的管理,整体提升制造管理水平,目前已在重工锻造应用,同时在其他子公司进行系统安装调试。

  在机器人应用方面,依托于与安川首钢机器人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与与安川首钢共同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线工位进行梳理,评估机器人集成应用的可行性,同时在机器人应用过程中对相关的工艺装备进行改造升级,并培养了一批机器人应用的人才团队。目前公司已完成了34台套机器人技术方案与合同的签订。

  工艺改进方面:组织各子公司持续开展工艺改善工作。开展疑难工艺技术问题攻关,推进64项A/B类工艺改进项目;开展磨削裂纹联合攻关、油孔倒角改善、毛坯不平衡量快速检测等。

  3、合资公司运行进展顺利

  福达阿尔芬合资公司于3月29日完成了厂房的搬迁,生产经营活动正在有序进行。除原有生产线的稳定运行外,在新生产线的组建方面,WFL车铣加工中心及大型兰迪斯磨床等已到厂并开始安装调试,其他设备也将按计划陆续到位安装。公司已完成ISO9001和船级社认证工作,原阿尔芬在中国的客户业务转入合资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在按计划开展,与瓦锡兰已签订供货协议,首根样件曲轴计划于年底交付,明年年初开始批量生产; MTU20V曲轴已提供了首批样件。

  4、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

  2019年上半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仍维持在高价格水平,公司为激励各下属公司和成本管控部门降本提效,将各其列为利润中心并建立年度考评奖励机制,对于重大成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加强管控,以预算目标为导向和评价标准,通过对采购价格审核审批机制降低材料采购成本,通过推行工艺改善提高材料利用率和降低废品损失成本,通过智能化改造来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力成本,通过将外协加工的劳务支出转为内部加工降低费用开支。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9,006.4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68,262.1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8,951.6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22,735.7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0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6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523.4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69.93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27,76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26,348.15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余额0.16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417.80万元。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45050163660100000022)、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划归全部划归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2019年4月19日,公司及桂林曲轴、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重新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该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此外,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为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417.80万元。

  三、 2019年1-6月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262.14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进行调整:(1)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MaschinenfabrikAlfingKeβler GmbH共同出资在桂林市设立的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2)项目总投资4,800万欧元,其中一期项目公司出资额为800万欧元,约为6,000万元人民币;(3)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原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实物出资1,43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2,570万元;(4)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该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00.00万元拟分别用于如下项目:①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②投资新建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③投资新建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④投资新建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使用募集资金13,900万元。此外,原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95.53万元,在调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拟将原募投项目中的1,430万元固定资产转入合资公司,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1,165.53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2: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为6,014.8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万元。2017年3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该项目的后续投资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因此,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已完成,项目总投资尚未完工,暂未核算效益。

  注3:“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福达锻造数字化及智能化锻造技术升级项目”在本期末项目进度已达100%,预计在下半年产生效益。

  附表1补充说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到位,截止 2019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除“桂林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外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截止2019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19年8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5名,丘树旺、肖岳峰、廖抒华、连漪等4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19年8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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