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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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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当前,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医药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新常态,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营业总收入226,26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4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4%。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在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个1类化学创新药临床批件,授权发明专利36件。公司围绕已上市中药大品种,开展循证医学临床再评价研究和基础研究,稳步推进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等5个品种临床试验;积极开展桂枝茯苓胶囊美国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和腰痹通胶囊等品种的欧盟药品注册基础研究工作。

  在生产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智能制造支撑品牌发展,不断挖掘智能制造示范内涵,注射剂车间获得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授牌;完成中药智能化固体制剂工厂主体封顶和智能化方案设计,开展全面安装工作,该项目响应中国制造2025规划,以中药智能制造为目标,以数字化中药提取精制工厂实践经验为基础,继续完善提升中药先进制造与过程知识系统理论,构建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智能制造技术集群。

  2019年上半年度药监部门对我公司上市产品共抽检74批次,涉及品种44个,抽检合格率100%,未发生产品质量及安全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丸剂GMP认证现场检查。

  报告期内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尾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政策,达标排放。

  在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面对招标政策复杂、医院二次议价、主要品种热毒宁二级医院以下销售受限等频出不利政策和市场不确定性不断加剧的外部坏境,公司积极应对其所带来的挑战,抓住公司新进国家医保产品和国家基药产品的发展机遇,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推进营销体制改革。

  1、强化基层和基药开发

  进一步扩大基层市场,成立专门基层省公司,通过积极进军基层市场、扩大基层市场队伍,强化区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终端的覆盖,基层销售已成为公司全年营收的重要来源;明确主要基药品种战略模式,以基药品种为核心全面开发,提高六大基药覆盖率,同时通过扩充县区基层终端队伍,来确保基药品种取得快速发展。

  2、抓好核心产品开发

  抓好核心产品金振口服液的基层市场开发、高端及妇儿医院增长和OTC市场突破工作;继续强势推进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的医院开发,扩大团队规模、引进代理商资源,精细精准招商;重点开发热毒宁注射液成人科室;确保口服品种增长,通过增加覆盖率、强化学术推广,提高市场占有率。

  3、提升员工技能

  加强市场细分、人员补充、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岗前、岗内体系化培训等方式,提升营销人员的学术层次和营销技能,形成内部“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套期成本的概念。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8月19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2018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1)胶囊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3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0.39%,主要系本报告期桂枝茯苓胶囊、腰痹通胶囊、散结镇痛胶囊、天舒胶囊销售同比增长所致;

  (2)颗粒剂、冲剂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3.5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3.45%,主要系本报告期杏贝止咳颗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九味熄风颗粒销售同比增长所致;

  (3)口服液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6.2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20.74%,主要系本报告期金振口服液、七味通痹口服液销售额增长所致。

  二、2019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019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26,262.92万元,同比增长2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49.11万元,同比增长20.44%。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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