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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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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11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累计涉及诉讼本金:合计约5,43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将根据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积极处理案件相关事项,鉴于涉诉案件尚未履行完毕,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赣01民初39号、(2018)赣01民初49号和(2018)赣0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现将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万某志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7年7月9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协议》及《担保保证书》,并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万某志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22日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2)

  (二)李某升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8年1月3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协议》及《担保保证书》,并向约定账户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李某升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29日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2)

  (三)万某云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7年11月19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协议书》及《担保函》,并向约定账户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万某云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29日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2)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万某志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万某志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朱某民的起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2018)赣01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某志偿还借款3,333万元,并自2018年1月22日起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2、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某志支付已发生的律师费86,000元及保全担保费4万元;

  3、被告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万某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共同负担。

  (二)李某升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李某升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了(2018)赣01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某升偿还1,15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7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2018年10月1日之后,以借款本金1,1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2、被告颜静刚、朱某民对上述第一项给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朱某民负担。

  (三)万某云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万某云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2018)赣0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某云偿还借款950万元,并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2、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某云支付已发生的律师费53,500元;

  3、被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蔡某莲、朱某民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给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2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87,259元,由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蔡某莲、朱某民负担。

  三、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均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拟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114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及诉讼本金为:3,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涉诉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市中院”)以公告方式送达有关公司与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2018)鲁01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由于此前公司相关部门并未收到任何有关上述案件的法律文书,故公司积极向法院申请调取民事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合同纠纷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案件第三人: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交所”)

  (二)、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2017年9月29日,被告一通过案件第三人山东金交所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性产品。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相关融资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7年9月29日原告出具《付款委托书》委托山东金交所将融资款项通过监管账户支付给被告一,履行了支付义务。后因被告一未按照约定向山东金交所指定账户划付回购资金,且其余被告亦未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融资本金3,000万元,并按年利率7.3%支付利息219万元,以上共计3,219万元;

  2、判令被告一自2018年9月21日起,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延期利息和违约金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律师费30万元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9日对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立案受理,并在之后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7日出具了(2018)鲁01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3,000万元、到期利息213.2万元、律师代理费30万元,共计3,243.2万元;

  (二)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延期利息和违约金,以3,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计付;

  (三)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驳回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2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颜静刚负担。

  三、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上述借款担保事项。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涉诉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115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申商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签发的(2019)沪02执575号、(2019)沪02执576号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案件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澄申商贸诉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

  2018年1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将1.2亿元人民币划转至被告指定账户。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归还原告借款。因此,原告对被告提起企业借贷纠纷诉讼。上海二中院于2018年6月13日就原告澄申商贸与被告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攀定”)企业借贷纠纷予以正式立案,受理案号:(2018)沪02民初1106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7)。2018年11月6日,上海二中院就澄申商贸诉上海攀定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出具了(2018)沪02民初110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上海攀定偿还澄申商贸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费用等款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120)

  (二)澄申商贸诉上海策尔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1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共支付预付款1.9亿元人民币,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因此,原告对被告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上海二中院于2018年6月13日就原告澄申商贸与被告上海策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策尔”)企业借贷纠纷予以正式立案,受理案号:(2018)沪02民初1107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7)。2018年11月6日,上海二中院就澄申商贸诉上海攀定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出具了(2018)沪02民初110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上海策尔返还澄申商贸预付款、违约金并支付相应费用。(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120)

  二、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澄申商贸诉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

  上海二中院于2019年6月28日签发了(2019)沪02执575号执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二中院依据(2018)沪02民初1106号民事判决,于2019年6月5日向被执行人上海攀定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澄申商贸偿还本金、相应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款项。上海二中院在执行中经查暂未发现上海攀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澄申商贸亦未能提供上海攀定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上海二中院已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依申请执行人请求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现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上海二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程序终结,故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终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后,可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澄申商贸诉上海策尔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二中院于2019年6月28日签发了(2019)沪02执576号执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二中院依据(2018)沪02民初1107号民事判决,于2019年6月5日向被执行人上海策尔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澄申商贸偿还本金、相应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款项。上海二中院在执行中经查暂未发现上海策尔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澄申商贸亦未能提供上海策尔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上海二中院已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依申请执行人请求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现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上海二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程序终结,故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终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后,可向上海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相关案件的执行程序现已终结,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此前已针对上述涉诉款项计提了坏账,预计上述诉讼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待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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