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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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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5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精工”)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5号文核准,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1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40.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3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为: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8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程序合规性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及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且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确保项目进度。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收到保荐机构发来的备案(变更)通知书,原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故此次由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5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设立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精工”)。相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安华精工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YXJ167R

  企业名称: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溧阳市社渚镇新华街85号413室

  法定代表人:黄业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19日

  营业期限自:2019年08月19日至*******

  经营范围:电梯及配件、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机械配件的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以自有资金从事对电梯项目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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