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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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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9-04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参与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9月4日以现场加网络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9-04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参与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9-04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前述议案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均延长至2020年9月5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9-04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4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4日

  至2019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9月3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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