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53、058、061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19年8月1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19年8月1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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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列表内股东排序遵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前十大股东口径披露。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19 年 8月
1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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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列表内股东排序遵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口径披露。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