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6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美药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19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对上述问题带来的影响,再次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恳的歉意,并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是公司大股东质押比例较高,公司也还面临流动性压力等问题,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并认真采取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一定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关于近日有关媒体对公司引入国资的报道,经核实,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并无具体合作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和交易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