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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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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根据对客户保证金存款规模和利率水平下滑对营业收入影响进行的敏感性分析:在各期平均客户保证金存款规模下降70%的情况下,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影响分别下降22.96%、16.57%、13.95%和5.90%;在各期平均年化利率基础上下降150BP的情况下,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下降为13.66%、8.95%、7.49%和7.89%。公司客户保证金存款规模和利率水平的大幅变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大,此外,若期货公司需要向客户支付利息,假设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需要向客户支付50%的保证金利息,则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下降16.40%、11.83%、9.96%和4.21%。上述因素可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交易所手续费减收不确定的风险

  各期货交易所通过采取不定期的手续费减收的方式,以推动行业发展、支持期货公司IT建设和业务创新等,期货公司每年收到的手续费减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收到的交易所手续费减收的金额分别为6,542.89万元、6,916.21万元、6,611.70万元和2,368.36万元,占手续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14%、29.07%、29.24%和27.42%。

  下表测算了交易所手续费减收金额下滑对营业收入的影响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对手续费减收金额下降对营业收入影响进行的敏感性分析:在各期手续费减收规模下降50%的情况下,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影响分别下降7.05%、6.74%、7.02%和3.13%。若未来交易所的手续费减收金额降低,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相关交易所未就手续费减收的标准颁布明确规则,若未来交易所的手续费减收金额降低或暂停减收,将对公司的收入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出现盈利水平大幅波动的风险。

  (六)业务创新风险

  我国期货行业已开始由规范发展阶段向创新发展阶段过渡,鼓励期货公司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举措、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推出,中国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将迎来良好的机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注重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

  公司于2013年9月成立瑞达新控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目前主要以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和做市业务等创新业务为主。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如客户的信用风险、质押率不足风险、质押物品质和变现风险、仓储风险等,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风险或损失。

  由于我国期货行业的创新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公司在开展创新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业务经验、人才储备和经营管理水平等不相匹配,从而出现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管理措施不到位、风险管理及内控措施不健全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对创新业务风险的认识不全、评估不足、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风险事件或出现营业收入大幅波动,从而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七)净资本管理和流动性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对期货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对期货公司的资本规模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将期货公司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如果公司不能满足净资本的监管要求,将影响公司分类监管评级,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资格的存续和新业务的申请,从而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若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划转迟滞,或自有资金投资失误导致不能及时变现,可能使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使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

  (八)投资风险

  在控制风险、合规经营的原则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自有资金的配置和管理能力。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瑞达国际将一定自有资金配置于证券市场,同时瑞达新控由于开展风险管理服务涉及到自有资金参与期货投资。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子公司瑞达新控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子公司瑞达国际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港币1,5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账面余额为16,463.84万元(母公司口径),投资成本14,953.4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期末账面余额为0万元,投资于期货市场的期末持仓保证金余额为1,850.5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国际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期末账面余额为人民币828.38万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不含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和分别为-567.16万元、1,821.26万元、-1,457.55万元和2,393.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2%、3.55%、-3.09%和6.32%。

  虽然公司、瑞达新控和瑞达国际对自有资金投资制定了决策授权、额度管理、强制止损等措施,但因该类投资具有高风险特点,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将使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斌先生、林鸿斌先生及林丽芳女士间接控制公司84.08%的股份。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后,林志斌先生、林鸿斌先生及林丽芳女士仍将间接控制公司。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权,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资本金。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及净资本将大幅增加,在我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中,较强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监管指标的改善。但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资本金后到各项业务产生效益需要经过一定运营时间,且公司资金运用的收益受未来宏观经济情况、资本市场环境、现货价格走势、行业监管、业务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募集资金在运用过程中可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募集资金运用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信息

  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客户数量稳定增长,客户权益经营指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母公司口径)由2016年末的58,526户增加至2019年6月末的73,078户;公司期末客户权益(母公司口径)由2016年末的383,579.29万元下降至2019年6月末的327,865.51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6,428.44万元、51,310.92万元、47,107.13万元和37,836.0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1,246.44万元、15,887.81万元、11,473.16万元和6,854.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246.44万元、15,887.81万元、11,473.16万元和6,854.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102.12万元、15,114.20万元、10,785.21万元和5,559.52万元。报告期内受到资本市场不利影响及行业监管政策影响而有所下滑,随着2019年上半年资本市场回暖,公司的净利润水平有所回升。

  十一、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流动性转好、资本市场稳中向好、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等宏观因素,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2019年1-9月的业绩进行预计。公司预计2019年1-9月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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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2019年1-9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公司预计2019年1-9月公司经营模式、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税收政策等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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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瑞达期货系由瑞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瑞达有限的前身为成都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4日。2012年10月19日,瑞达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瑞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2】第350ZA0076号),瑞达有限以截至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518,284,709.57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30,000万股,折余部分扣除一般风险准备金后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11月1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的整体变更设立登记,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50000100002217。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由瑞达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瑞达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公司成立时拥有的资产为变更设立时瑞达有限截至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根据致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2】第350ZA0076号),截至2012年9月30日,瑞达有限资产总计228,195.26万元,负债总计176,366.80万元,净资产51,828.47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期货经纪;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在公司设立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三、本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0,000万股,公司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4,50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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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前10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4名股东,其持股情况见本节之“三、本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三)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持股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苏宏永持有泉州佳诺28.45%的股权,同时持有厦门中宝33.34%的股权,因此苏宏永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泉州佳诺,实际控制人林志斌、林鸿斌及林丽芳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主要股东厦门中宝、厦门金信隆及泉州运筹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葛昶、刘世鹏、黄伟光、杨明东、徐志谋、曾永红、杨璐、陈欣及林娟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葛昶、刘世鹏、黄伟光、杨明东、徐志谋、曾永红及林娟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四、本公司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金融期货经纪、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瑞达国际开展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截至2019年8月5日,依托公司分布于全国主要经济省份和地区的40家分支机构,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期货经纪业务为核心,以资产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为创新点,立足福建、深入全国的战略布局。随着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服务等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业务收入和利润结构有望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项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公司风险管理业务中涉及到的现货贸易收入占比较大,但实际利润较少,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

  单位:万元

  ■

  (二)我国期货行业的竞争情况

  2012年至2017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期货行业及期货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改善;2018年,我国期货行业及期货公司整体保持稳定,盈利情况出现短期下滑。根据中期协《理事会通讯》对期货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统计,截至2018年末,我国期货公司共149家,我国期货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分别为5,140.62亿元、1,100.49亿元和752.04亿元,较2017年分别下降2.02%、增长3.97%和下降0.16%;2018年,我国期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61.75亿元,较2017年下降4.72%,我国期货行业总体盈利12.99亿元,同比下降83.65%。2018年行业净利润减少较多,主要是因为某期货公司2018年5月份一次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0.60亿元。若不考虑2018年某期货公司计提50.60亿元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期货行业2018年净利润为50.94亿元,同比下降35.88%。

  同时,我国期货公司的合规经营水平和公司治理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9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了国内期货公司2018年的分类结果,其中A、B、C、D、E类期货公司数量分别为37家、94家、16家、2家、0家,评级为A和B类的期货公司占比为87.92%,显著高于2013年评级为A和B类的期货公司56.33%的数量占比。

  随着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期货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为抢占市场,期货公司积极增设营业部,并不断通过多种营销渠道开发和吸引客户。根据证监会、中期协联合编著的《中国期货业发展报告(2017)》,2015年至2017年,我国期货公司营业部总数分别为1,594个、1,603个和1,673个,年均增速为2.45%。2015年至2017年,我国期货行业的佣金率分别为0.00105%、0.00334%和0.00367%。

  我国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呈现出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但整体依然偏低。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位于行业龙头地位的期货公司凭借在资本、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竞争实力,使得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内部盈利能力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另一方面,我国期货行业集中度仍然相对较低。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5年至2017年,按净资本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净资本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73%、26.93%和28.43%;按净资产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净资产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45%、30.57%和32.47%;按手续费收入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54%、29.21%和27.86%;按净利润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净利润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09%、40.85%和40.01%。

  第二,我国期货行业现阶段最大的竞争特点是业务同质化,业务创新相对仍显不足。我国期货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2018年我国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0.59%,期货经纪业务仍是期货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第三,期货行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竞争将更为激烈。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8年第18号),将期货公司的最高外资股比由49%提升至51%,并将于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了对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释放了我国坚定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信号。2019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9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时表示,我国将深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开放举措,将原来规定的2021年取消证券、期货、寿险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在上述背景下,预计我国期货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我国优质期货公司亟待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扩股、收购兼并等方式,迅速增强自身实力和竞争力,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及做优做强。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我国主要期货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7年净利润排名前30位的期货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按净利润指标排名):

  单位:万元

  ■

  注1:数据来源为中国证监会FISS系统中各期货公司自行上报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各指标均来自期货公司母公司年报,而非包含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

  注2:中期协暂未公布2018年数据。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经过多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财务指标排名位于行业前列。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受制于资本金规模,2015年至2017年,公司的净资本指标分别位列行业第32、27和26位,但是公司的净利润指标分别位列行业第4和5、和16位,显示出公司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

  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5年至2017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

  注:数据来源为中国证监会FISS系统中各期货公司自行上报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各指标均来自期货公司母公司年报,而非包含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

  由于证券公司控股的期货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业务的延伸,若不考虑作为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公司,则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行业排名如下:

  ■

  注:数据来源为中国证监会FISS系统中各期货公司自行上报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各指标均来自期货公司母公司年报,而非包含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

  公司营业网点布局较为广泛,网点数量位居行业前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分支机构40个,并计划根据公司战略在继续拓展全国范围网点布局的同时推进网点转型。

  公司业务表现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公司手续费收入分别位列行业第4、12和16位;若不考虑作为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公司,公司手续费收入分别位列行业第1、3和4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代理交易金额与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除百分比外,亿元

  ■

  注1:上表中公司交易金额数据为双边计算口径,来自公司采用的金仕达期货交易系统。

  注2:上表中交易金额市场份额为经公司计算得到的数据,其计算公式为:交易金额市场份额=公司交易金额/(中期协公布的年度累计成交总额(单边计算口径)*2)。其中,中期协公布的年度累计成交总额来自中期协公布的全国期货市场交易情况统计数据,为单边计算口径。

  目前A股上市的资本市场服务行业的公司无期货公司,期货公司的业务与证券公司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此外,部分期货公司披露了其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1)公司收入、利润变动情况与上市证券公司比较

  

  单位:万元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公司收入、利润变动情况与可比期货公司比较

  目前A股市场无上市期货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可以搜集到已挂牌期货公司、券商系期货公司及港股上市期货公司的财务数据,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1)与行业内净利润排名前20名的期货公司比较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1:上述指标的统计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注2:由于中国期货业协会尚未披露2018年期货公司财务数据,因此仅统计了2016年至2017年的变动比例。

  2)与已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期货公司、港股上市期货公司及拟上市期货公司比较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1:标注*的为A股拟上市公司。

  注2:上述指标的统计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通过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可比期货公司的比较,可以看出公司的收入和净利润与A股上市证券公司和可比期货公司2018年业绩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2017年下滑幅度较大,具体原因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六)净利润”中相关披露。

  期货行业以及公司2012-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及2019年1-6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

  数据来源:中期协《理事会通讯》、公司历年合并财务报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2-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皆高于期货行业年复合增长率。

  3、发行人的分类评级及获奖情况

  公司是运行规范、管理先进的期货公司,也是福建省内期货成交金额最大、盈利水平最高的期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期协对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2016年,公司的分类评级均为A类A级,2017年公司的分类评级为A类AA级,2018年公司的分类评级为A类A级。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监管部门和其他机构颁发的荣誉和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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