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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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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1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资金的需求,为配合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均由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以提供银行存单方式为各自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金融机构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授权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担保等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19-213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原定于2019年8月28日14:50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200)。

  现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与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合作事项正处于资产交割期内,鉴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需要,经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如下: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原“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除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及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外,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议召开地点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9-21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019年8月10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200)。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公司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1,478,2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33,836,290股的8.79%)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增加至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与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合作事项正处于资产交割期内,鉴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决定将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及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0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董事会现将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8月2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15:00至2019年8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9年8月10日、8月17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提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8月2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黄华伦   黄丽珠

  联系电话:(0595)23551999、23550777

  联系传真:(0595)27251999

  电子邮箱:zqb@guanfu.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2。

  2、投票简称:冠福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即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注: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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