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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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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9年8月16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潘建清先生(持有本公司57,306,1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5%)通知,该股东于2019年8月15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75%)进行了解除,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质押事项详见2018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同日,潘建清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75%)重新质押给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质押期限自2019年8月1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本次质押完成后,潘建清先生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为3,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4.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建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21,36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2.29%。

  (二)质押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本次质押目的主要是用于补充项目投资流动资金。潘建清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票质押设警戒线和平仓线价格。风险应对措施:追加足额保证金,或追加申请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天通股份等值股票质押,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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