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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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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9-07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九达”)持有公司股份46,38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西藏九达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7,159,002股)。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九达《告知函》,截止2019年8月14日,西藏九达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

  2、股东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情况说明

  1、西藏九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完成后,西藏九达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西藏九达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二、股东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说明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藏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九达持有公司股份46,38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

  (二)股东下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7,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西藏九达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西藏九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期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下期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西藏九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下期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西藏九达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西藏九达)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9-07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石河子无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无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无极”)持有公司股份37,085,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7,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石河子无极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7,159,002股)。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河子无极《告知函》,截止2019年8月14日,石河子无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

  2、股东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情况说明

  1、石河子无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完成后,石河子无极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石河子无极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二、股东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说明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石河子无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河子无极持有公司股份37,085,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

  (二)股东下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7,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石河子无极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石河子无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期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下期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石河子无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下期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石河子无极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石河子无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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