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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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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整体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非常严峻:一方面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且反复无常,影响公司经营决策,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另一方面非洲猪瘟持续,豆粕市场需求疲软,公司豆粕销售受到影响,直接冲击公司油脂板块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32.83亿元,同比下降9.79%;利润8,737万元,同比下降20.25%。其中:食品板块实现收入4.52亿元,同比增长7.60%;利润8,899万元,同比增长31.84%;油脂板块实现收入28.31亿元,同比下降11.61%;利润918万元,同比下降86.62%。

  (2)油脂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油脂板块受中美贸易战、非洲猪瘟等因素影响严重,尤其是油脂压榨业务,原材料采购转向南美进口及轮储大豆相结合,国内市场豆油、豆粕价格持续走低,压榨利润大幅压缩,油脂加工业务出现亏损,直接影响了油脂板块的经营业绩。公司小包装油脂销售、油脂油料贸易业务按照年初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营计划,稳步推进中,葵花籽油、亚麻籽油、橄榄油、非转大豆油等高附加值产品销量保持稳定,产品结构逐步优化。

  (3)食品制造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食品制造板块在行业战略竞品不断涌入、终端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实现利润8,899万元,同比增长31.84%,保持稳步发展势头。休闲食品业务坚持“差异化非对称竞争战略”,深化“专业化制造+文化创意+互联网”模式,着力实施打造精品和产品升级迭代策略,报告期内实现收入4.05亿元,同比增长4.80%;利润8,591万元,同比增长30.32%。面包加工业务紧跟市场需求,着力拓展定制业务板块和品牌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实现收入4,802万元,同比增长38.94%;实现利润308万元,同比增长97.47%。

  (4)土地修复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开展的土地修复业务,主要为江苏新沂窑湾镇项目和唐山曹妃甸项目。新沂窑湾镇项目完成股权调整后,对规划方案进行新的研究论证。唐山曹妃甸项目进展顺利,已经进入施工阶段,2019年预计新增耕地1,183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②财政部 2019年5月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分别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和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北京京粮古币油脂有限公司,2019年5月7日,已完成工商注册工作。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北京京粮古币油脂有限公司。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5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9年8月15日9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少陵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5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1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春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B              公告编号:2019-055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 2019年5月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分别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和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两项准则,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和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两项准则规定,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公司自 2019 年6月10日起施行上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上述新债务重组准则。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二)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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