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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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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1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8月31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拟将“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8月19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拟将“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8月31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0)》,刊登于2019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张力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8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11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0)》,刊登于2019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12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将公司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6]1222号)。2016年8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21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8月19日止,英飞拓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914,454股,发行价格为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45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根据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规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公司《预案》中的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规划如下:

  ■

  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9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19年8月31日。“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的完工日期为2019年8月19日。

  公司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9年7月19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投入,使用“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8,253.59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账后的利息收入)用于投资“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时新增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为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展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8月31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拟将“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8月19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拟将“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8月31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是智慧城市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商和运营服务商。伴随公司业务的拓宽,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放缓了相关项目的投入,使得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不一致。

  为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在保证项目未来能够带来合理回报的前提下逐步投入,避免出现盲目扩张,造成资源浪费。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英飞拓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英飞拓: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12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0.15亿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835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代码:C195T01Q5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公司认购金额:0.15亿元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预期产品年化收益率:3.35%

  7、产品期限:2019-8-16至2019-9-18

  8、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以上结构性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购买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购买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购买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购买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购买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另外,购买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购买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购买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购买者,可能会由此影响购买者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5%。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前一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2016年度至今,除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外,公司循环购买受托人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金雪球-优先2号活期理财产品,余额为5,955.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未到期投资理财产品金额57,04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余额415.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客户交割单。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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