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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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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董事及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谢菊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02,97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谢菊华女士因个人商业目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842,22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5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1:第一个其他方式取得是指 2018 年 04 月 03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2019 年 7 月 4 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IPO前取得的股份共转增81,709,388股。

  注2:第二个其他方式取得是指2018 年 04 月 03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2019 年 7 月 4 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2017年12月通过大宗交易增持的1,000,000股转增690,000股,2018年5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886,330股转增265,899股,以上增持部分股份共转增955,89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谢菊华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谢菊华女士根据自身商业目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谢菊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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