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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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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董事黄清华、杨超、刘晓海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的畅元国讯2018年度净利润为9,229.69万元,未完成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2019年8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业绩补偿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后发布减资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启动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及工商变更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的全部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办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股份等相关事项;

  (3)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4)授权董事会签署、补充、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的一切文件及协议;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19年9月2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5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的畅元国讯2018年度净利润为9,229.69万元,未完成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应对公司进行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66号《关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杨超、雷建、毛智才、江勇持有的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或“标的公司”)53.28%、24.50%、2.43%、0.94%的股权;以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陈兆滨、鲁武英持有的畅元国讯11.25%、7.6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公司向杨超等6名交易方发行的65,401,811股股份于2016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杨超、雷建、毛智才、江勇、陈兆滨、鲁武英(以下简称“交易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交易方承诺畅元国讯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600万元、10000万元、13000万元。此 “净利润”是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三、业绩未完成的补偿约定

  《购买协议》对业绩补偿做了如下约定:

  1、在公司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实施完毕后,如标的公司的业绩未达到约定条件,交易方应按约定进行盈利补偿或股权回购。

  业绩考核期内的各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以考评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对于标的公司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标准的部分:(1)对于获得股份支付对价的交易方,首先由其以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2)对于获得部分股份、部分现金的交易方,优先以所获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2、其他年度( 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业绩补偿方式:

  (1)盈利补偿方式及原则

  盈利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加现金支付方式,交易方以其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占总对价的比例进行盈利补偿,即交易方当年度盈利补偿金额=当年度交易方盈利补偿总金额×交易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占总对价的比例。

  当年度交易方盈利补偿总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2)股份补偿方式

  标的公司每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确定交易方需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交易方将应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1元人民币为总价回购后注销。交易方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 ÷盈利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注:若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60%,则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应当扣除2016年的补偿金额。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小于0 时,该负数可累积至往后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合并计算,即可抵减该年度以后年度的应补偿股份数量,盈利补偿期届满后,该数值仍未抵减完毕的,则不再抵减,己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现金补偿方式

  若当年的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交易方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数额,不足部分由交易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以及获得现金支付对价的交易方,应以现金方式进行盈利补偿。交易方当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年度应补偿现金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当年已用股份补偿的金额。

  注:若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60%,则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应当扣除2016年的补偿金额。当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小于0时,该负数可累积至往后年度应补偿现金数额合并计算,即可抵减该年度以后年度的应补偿现金数额,盈利补偿期届满后,该数值仍未抵减完毕的,则不再抵减,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3、期末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在交易完成后每年年度终了对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业绩考核期的每年年度终了,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盈利补偿期内己补偿股份总数,则交易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交易方的期末减值补偿总额=期末减值额-(盈利补偿期内己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各交易方根据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占总对价的比例分担减值补偿金额。

  4、除权事宜:如果盈利补偿期内上市公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导致盈利补偿主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数量相应调整。

  5、业务补偿条款

  在上述盈利补偿条款的基础上,标的公司业务目标应为基于DCI体系开展的版权认证保护、版权代理服务、版权交易、版权维权(以下称“版权业务”),2016年、2017年、2018年标的公司基于版权业务的毛利额占标的公司当年总毛利额(总毛利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80%。关于上述版权业务的定义,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事前认可可以增加业务选项。

  业务考核及股份补偿方式:

  业务考核方式为股份补偿,标的公司每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确定交易方需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交易方将应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1元人民币为总价回购后注销。交易方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度承诺的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比-当年度实际的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比)÷当年度承诺的版权业务毛利额占比×交易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总额×40%×1/3。

  若因行业背景或者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上市公司同意,该业务考核条款可以调整或予以免除。

  6、各方同意并确认,交易方应分别、独立地承担本约定的补偿金额或回购金额;但是交易方整体应就其各自在承诺补偿义务和股权回购义务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四、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补偿事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的畅元国讯2018年度净利润为9,229.69万元,未完成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

  根据《购买协议》关于业绩补偿的约定,因畅元国讯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方应进补偿,具体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审计,畅元国讯2016年度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为7,924.75万元,超过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数7,600万元,依据《购买协议》的约定“若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60%,则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应当扣除2016年的补偿金额。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该负数可累积至往后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合并计算,即可抵减该年度以后年度的应补偿股份数量,盈利补偿期届满后,该数值仍未抵减完毕的,则不再抵减,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因2017年公司在计算业绩补偿时未将上述考虑计算在内,因此根据协议约定,本次将2016年度超出业绩承诺数的324.75万元累计至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中合并计算,抵减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畅元国讯2018年度净利润为9,229.69万元,2016年超出的业绩承诺数为324.75万元,二者合并计算合计为9,554.45万元。因此2018年度的股份补偿数量如下:

  1、盈利补偿

  当年度交易方盈利补偿总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13,000万元-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9,554.45万元)÷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30,600万元×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113,800万元】=12,813.85万元

  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13,000万元-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9,554.45万元) ÷盈利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30,600万元×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113,8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0.001576万元=8,130,616股。

  公司2017年度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股本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因此,2018年度交易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为12,195,924股。

  2、商誉减值补偿

  因畅元国讯2018年度未发生商誉减值,故交易方无需进行商誉减值补偿。

  3、业务补偿条款

  基于2017年度调整后版权业务的定义,2018年畅元国讯版权业务毛利额达到考核目标。

  综上,交易方2018年度合计应补偿的股份数为12,195,924股,小于其所获股份数额,故不触及现金补偿。因此,交易方各自应承担的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

  2018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五、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六、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审议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3、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业绩补偿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发布减资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启动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七、2018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自2018年初以来,国家对文化娱乐行业政策收紧,游戏行业实施版号审批工作暂停及总量控制,受国家宏观管控政策的影响,自2018年3月起,国家游戏版号暂停发放,使得畅元国讯基于游戏版号申请下的游戏分发业务大幅缩减,2018年度,畅元国讯游戏分发业务同比上年大幅减少。

  八、致歉声明

  针对子公司畅元国讯2018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督促畅元国讯原股东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约定,及时履行补偿责任。

  九、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东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东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5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9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月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月1日~2019年9月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9月2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9月1日15:00 至 2019年9月2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9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3)登记地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收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登记时间: 2019年9月2日8:00-12:00。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联系人:陈文坚  谢蓉

  联系电话:(0592) 3152372;

  传真号码:(0592) 3152406;

  邮政编码:361022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5

  2、投票简称:安妮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如下: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表决结果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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