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编号:2019-047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提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编号:201904526),深圳国际仲裁院已收悉公司提交的与被申请人陈环、林国平之间就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股权收购及增资纠纷案的仲裁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本案涉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陈环和林国平应支付的任何业绩补偿款项。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切实利益,公司于近日对陈环、林国平拒不履行业绩承诺事项提起仲裁。

  二、公司提交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6061903638804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

  被申请人一:陈环

  身份证号码:421081**********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临平丁山路(余杭区公安消防大队旁边)

  被申请人二:林国平

  身份证号码:330327**********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胭脂新村12幢5单元202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业绩补偿金贰亿柒仟壹佰捌拾万元(小写:¥271,800,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仲裁理由:

  申请人与浙江翰晟、各被申请人共同签订之《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属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经过申请人公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恪守履行。被申请人未达到业绩承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理应依据《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责任内容向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业绩补偿金支付义务,严重损害申请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依据《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之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人现行使自身权利要求各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全部业绩补偿金。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因该仲裁事项尚在受理阶段,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存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做出确切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