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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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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5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下午3:00至2019年8月14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7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永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617人,代表1,310,30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2.625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股份数1,097,529,83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8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212,775,9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793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97,795,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73.7206%;反对股数70,508,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6.2794%;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56,555,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4.5092%;反对股数70,508,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55.4908%;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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