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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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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4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的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61,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募集资金需开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于2017年6月按募集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3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019年3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变更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落实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于2019年4月1日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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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和五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其全资子公司广酒(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3602000719200666932人民币余额为0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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