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与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辉资本”)共同设立中云辉高乐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情参见2015年6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深圳中云辉高乐并购一号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金额为4,200.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93.33%,中云辉资本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实缴出资比例6.67%。2016年3月,深圳中云辉高乐并购一号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深圳中云辉高乐二号并购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向标的公司投资4500万元。
二、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
近日,深圳中云辉高乐二号并购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所投项目已实现全部退出,并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决议,对投资项目退出所得的本金和收益进行了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共计52,537,907.52元,扣除投资本金42,000,000元,共获得投资收益10,537,907.52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投资收益预计会增加公司税前利润10,537,907.52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