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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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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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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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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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9-047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95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资产”)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格资产注册资本由79,500万元增加至84,45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59241319M
3、法定代表人:余青松
4、注册资本:人民币79,500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A座8层
6、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7、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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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海格资产的股东及其出资额、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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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将有助于增强全资子公司海格资产资本实力,促进海格资产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本次对海格资产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9-043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要求,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9-046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格通信”)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创科技”)和控股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达飞机”) 在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分别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怡创科技、驰达飞机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古苑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74号)核准,同意公司向古苑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446,54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6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698,746,216.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4,578,644.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4,167,572.38元。公司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怡创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怡创科技一体化通信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怡创科技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优盛航空零部件生产及装配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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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驰达飞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及客观实际情况,计划减少优盛航空零部件生产及装配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飞机零部件加工业务生产设备的购置当中。经2018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优盛航空零部件生产及装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总金额为4,533.68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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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怡创科技的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的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充分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怡创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怡创科技一体化通信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怡创科技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余下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统一变更为用于《怡创科技总部建设项目》,原三个项目作为新项目的子项目继续开展。变更后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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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128,550,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4,578,644.18元,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1,956,662.73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1,820,189.40元,合计已使用316,905,496.31元。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专户余额为388,206,298.20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和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鉴于前次授权怡创科技、驰达飞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即将在2019年9月27日到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怡创科技、驰达飞机拟分别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怡创科技、驰达飞机分别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
5、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要求
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怡创科技、驰达飞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所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7、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怡创科技、驰达飞机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怡创科技、驰达飞机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分别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该事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怡创科技、控股子公司驰达飞机分别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7日。该事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格通信全资子公司怡创科技、控股子公司驰达飞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海格通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9-04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宋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宋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宋旭东先生简历
宋旭东,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曾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研发中心主任、研究所副总工程师、短波通信产品部总工程师、数据通信事业部总工程师、科技管理中心总监、联合通信公司总工程师、联合通信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
宋旭东先生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9-048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日15:00至2019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三楼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案2.00: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提案3.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杨海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余青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杨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邓家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肖勋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选举杨海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李新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映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胡鹏翔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5.00:《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选举田云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诸岗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所有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提案3.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4.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提案5.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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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9年9月2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州市科学城海云路88号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剑刚、王耿华
联系电话:020-82085571
联系传真:020-82085000
邮政编码:510663
9、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5
2、投票简称:海格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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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3日下午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三楼会议中心召开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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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对提案1.00-2.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上述提案3.00-5.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