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面值退市”第二股木已成舟
A股市场退出生态加速完善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本报记者 昝秀丽  

  

  继去年中弘股份后,A股市场第二只“面值退市”股木已成舟。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ST雏鹰自8月2日起停牌,深交所将自停牌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ST雏鹰退市基本已成定局。

  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同时,拓展重组等多元化退出渠道,鼓励市场化主动退市。包括*ST雏鹰在内,今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将达9家,创近年新高。与此同时,退市类型更加全面,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正在形成,退市进一步市场化、常态化,“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进一步完善。

  退市渠道日趋多元化

  包括触发退市条款的*ST雏鹰在内,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将有9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市。其中,*ST海润、*ST华泽、*ST众和、*ST雏鹰强制退市,*ST上普主动退市,小天鹅、云南能投、东方新星以及*ST嘉陵通过并购重组渠道退市。

  “历经三次退市制度改革,我国资本市场已形成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和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退市指标体系已相对完整,部分指标执行中甚至比成熟市场更为严格。总体来说,有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和重组类退市三大类,每一大类又涉及多种类型和多项指标。”深交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资本市场已形成多元化的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因此,相关退出规则和适用条件相对复杂。

  重组类退市方式包括吸收合并、重组上市和出清式资产置换三种类型。小天鹅即通过吸收合并方式退市,云南能投和东方新星以“卖壳”方式退出,*ST嘉陵则以出清式资产置换退出。上述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尤其强调,出清式资产置换是指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原有主要业务置出,同时置入新业务,使上市公司主业发生“脱胎换骨式”变更,这实际上也是退出的一种方式。此外,重组上市在出清不良资产的同时置入优质资产,使公司“脱胎换骨”,也是重要的化解存量风险工具。比如,此前的360借壳江南嘉捷,江南嘉捷即通过卖壳退出资本市场。 

  主动退市所涉类型相对简单,一般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私有化。今年上半年退市的*ST上普即为A股市场第二家股东大会决议主动退市的公司。首家股东大会决议主动退市的公司是*ST二重,其在2015年实现退市。

  在所有退出渠道当中,最为复杂的是强制退市,包括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其他(如破产清算等)四大类别。其中,财务类通常涉及到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以及审计意见类型等退市指标。*ST海润、*ST华泽、*ST众和3家公司即因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强制退市。例如,*ST海润是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三项强制退市标准。*ST众和属于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去年退市的*ST烯碳则因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被强制退市。交易类的退市指标则主要包括股票价格、交易量或股东人数等。如*ST雏鹰、中弘股份。规范类主要包括重大违法和未按规定披露年报两种情形。其中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相关规则尤其受到关注。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彰显威力

  出现一家,退市一家。近年来,监管退市态度坚决,彰显威力。2016年,*ST博元成为首单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公司;2017年,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成为第二单触发重大违法退市公司;2018年,长生生物成为第三单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被曝涉财务造假,去年以来,也有部分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被移送公安机关,另有部分公司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针对投资者关心的何种行为会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而强制退市等问题,深交所相关人士解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和适用情形。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为落实《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在2014年11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退市意见》)中首次明确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相关标准和程序。2018年7月,证监会修订了《退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则。2018年11月,沪深交易所制定并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新规,其中,年报造假规避退市和‘五大安全’重大违法具体标准为本次规则完善中重点明确、细化解释的内容。(下转A02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