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2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向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康欣新材字【2018】15号),并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第182074号《接收凭证》,于2018年12月20日取得第18207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19年1月18日取得第182074号《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年4月22日取得第182074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由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李洁家族拟向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转让不低于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经进一步论证,拟通过表决权放弃等合法合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表决权放弃,如交易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公告相关事项)。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变更融资方式,因此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2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向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康欣新材字【2018】15号),并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第182074号《接收凭证》,于2018年12月20日取得第18207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19年1月18日取得第182074号《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年4月22日取得第182074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由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李洁家族拟向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转让不低于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经进一步论证,拟通过表决权放弃等合法合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表决权放弃,如交易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公告相关事项)。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变更融资方式,因此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监事会认为: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最新战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改用其他方式融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5亿元(含)。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其相关事务。

  二、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自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由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李洁家族拟向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不低于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经进一步论证,拟通过表决权放弃等合法合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表决权放弃,如交易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公告相关事项)。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变更融资方式,拟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

  四、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