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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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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济运行和天然气应用行业发展影响。全球经济近期虽呈现缓慢复苏态势,但各经济体复苏进程出现明显分化,债务危机、贸易失衡、汇率波动等问题,给经济复苏增加了不确定性。宏观经济的波动给派思股份市场需求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在天然气应用行业发展方面,由于天然气清洁、低碳的属性,国际上对天然气发电推崇有加。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气电装机总量8330万千瓦,占比仅4.38%,远低于美国42%、英国42%与韩国27%的水平,但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气电新增投产5000万千瓦,2020年达到1.1亿千瓦以上,装机规模相当于“五年翻一番”。中远期看天然气发电和装机量的迅速发展,将会提高燃气装备制造业(含燃气输配系统、燃气轮机辅机设备等)规模的需求。但从短期来看,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口天然气供给量大幅攀升、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经济效益优势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天然气应用行业的发展任重道远。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52.26万元,净利润-4,411.6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提高自身竞争力,包括严格的成本控制、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产能提升以及提供高附加值服务和不断丰富的产品组合。2019年上半年公司重点开展并推进以下工作:

  1、加大内部管控力度,提升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控建设不断强化,有效保障企业流程规范性;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保证企业规范运作,树立良好公众公司形象。

  2、实现公司控股权的平稳过渡。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增补,完成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实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平稳过渡。在控制权变更的同时,通过公司管控、业绩承诺等约定方式,在有效风险控制的同时充分授权激发民营机制活力,围绕战略目标拓展业务领域、努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加强人员优化和人才储备。

  全面开展组织架构及人员优化工作,严控人工成本,同时重点关注核心岗位、新设公司及部门的人才招聘、储备和培养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对原有部门及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流程进行重新梳理修订,保证现阶段及未来的组织适用需求;在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方面,不断推进薪酬福利、绩效改进、培训开发等体系的设计更新工作,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

  4、信息化建设助推营销管理升级。

  为提高管理效率、适应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的信息化整体建设和应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OA办公自动化平台,提高协同工作效率;通过ERP系统的应用,提高了一体化、集成化办公水平;通过信息安全系统的运维,确保了公司涉密信息的有效管控;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有力助推了营销管理的不断升级。

  5、加强EHS管理,夯实公司安全发展基础。

  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安委会的职能作用,全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规范了EHS管理各项制度,修订了处置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演练,对各子公司的EHS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查找排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公司EHS管理的整体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 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2、新财务报表格式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1)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2)2018 年 6 月 30 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7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7,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5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3.9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6.0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52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0,347.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988.3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151.7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55.08万元,手续费支出3.32万元),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95.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235.5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0,067.80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0,415.46万元,2019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01.7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孙公司山东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7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为955088004895590037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为7501007880180000037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账号为41190232711066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支行账号为35760188000502890、3576018800052474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为2120600600180000179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为1186600000003103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账号为05393101040009269。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本公司2017年11月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先前自筹投入的8,132.63 万元资金进行置换。鄂尔多斯一期110×104Nm3/d 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7,214.00 万元,济南力诺派思2×1.8MW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置换金额为918.15 万元。上述置换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专字[2017]5183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32.15万元。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18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就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行使投资决策权。期限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止。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与盛京银行大连星海支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理财收益2,329,777.78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公司代码:603318                                       公司简称:派思股份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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