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华控股转让持有的辰安科技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12,150,0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7.83%)全部转让给清华控股。由于清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清华控股转让持有的辰安科技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9)、6月15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5)和8月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辰安科技全部股份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0)。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19年8月9日。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辰安科技股份。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