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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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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19-08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跨国军工行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属于“重大无先例”的情况,停牌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上述停牌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7月12日,公司发布了《信威集团关于复牌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需等待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审核决定

  乌克兰国家反垄断委员于2019年7月9日发布公示,就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联合申请反垄断审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为7月22日,之后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将做出最终审核决定。

  经公司核实,目前相关事项尚在审核过程中,未取得最终核准。

  (二)调整《意向协议》中相关安排

  公司与王靖、杜涛于2017年7月25日签署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之资产购买意向协议》(简称“《意向协议》”),并于2018年7月25日签订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18年6月30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修改为自《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贰年内。

  2019年7月25日,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19年6月30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公司2018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尚未对上述反垄断审查事项做出最终审核决定,公司正在与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进行积极沟通,推动审批进程。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19-09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8),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述公告提到的风险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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