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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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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国内彩电市场销售回落和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的背景下,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保持了相对平稳。

  公司2019年1-6月销售72,806万元,同比增长3.1%,净利润4,025万元,同比下15.34%。上半年经营中有利的因素是主材镀锌板价格开始回调,原材料涨价带来的经营压力减缓,不利因素是由于最终产品电视机售价走低,也压低了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司报告期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水平下降,此因素影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约3%左右;二是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此项因素导致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12%左右。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同比增加了11,875.14万元,公司选择将票据持有到期而非通过贴现进行变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同时报告期期末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计减少19,456.23万元。应收项目增加和应付项目减少的叠加影响是报告期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值的主要原因。

  针对市场的最新动态,公司报告期的经营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应市场格局变化,密切关注新进品牌的动态,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柘市场,客户范围进一步扩大。

  2、及时跟进彩电产品的新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品质。除报告期中已经用于海信的叠屏电视产品外,公司预计下半年会有较多的新品推向市场。

  3、结合募集资金的运用,稳步推进公司的产线智能化改造,以增效降耗为核心,全面改进公司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年销售、利润双增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安徽博盈机电项目全而动工建设,预计明年上半年可以建成投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9元,共计募集资金48,2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100.00万元)3,727.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97.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7.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79.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09.61万元,2019年1-6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6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901.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75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046.3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实施的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变更为“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有关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2019-029、2019-030、2019-031与2019-033号公告。)公司根据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所需资金从公司专户拨入安徽博盈专户,安徽博盈根据项目进度需要进行支付。安徽博盈专户由公司、安徽博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共同监管,为此各监管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称为《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购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0,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和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仅为15,046.3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791.39 万元,其中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325.77万元、3,160.26万元、3,392.85万元、912.5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8330号《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8,791.3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利通电子于2019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利通电子于2019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前归还,仍继续用于承诺募投项目。

  ■

  注:因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要,公司于 2019年5月15日提前赎回招商银行宜兴支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共100,094,166.67元已于 2019年5月15日存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因为本次理财产品属提前赎回,收益按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计息,共计产生收益94,166.67元,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约定的提前赎回收益不存在差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5月23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原计划的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变更为“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原募投项目投资额12,130.00万元尚未使用,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全部用于新募投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已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已通过。

  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为负,主要系本项目自2018年11月才开始试生产,新品研发成本投入较高,且产能利用率尚处于逐步释放过程中

  附件2

  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29    股票简称:利通电子    编号: 2019-04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但对部分会计项目列报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度,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金融工具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2019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以及本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主要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文件。

  (二)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4点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

  议案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2日

  公司代码:603629                                      公司简称:利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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