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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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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1,738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不定期

  一、 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出资7,738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现金管理 2号 ”理财产品,可自申购确认日(含该日)起的第七天(含该日)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3.30%(截至本公告日,该理财产品已经赎回);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光大信托“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期)”,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60%;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光大信托“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期)”,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80%。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1,738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三、 本次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闫桂军

  注册资本:641,819.0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主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3) 光大信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

  (4) 2018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212,924.18万元,净利润111,665.56万元,截

  止2018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1,101,582.85万元,净资产897,175.60万元。

  四、 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说明

  用于购买光大信托“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期)”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60%;用于购买光大信托“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四期)”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80%。

  (二) 产品说明

  根据《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重庆恒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主体将取得的信托贷款用于御景半岛A0-A4地块项目的工程建设支出(不包含税、费)。

  (三) 风险控制措施

  保证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主体)向受托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继承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重庆恒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主体)以其合法持有的抵押物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

  五、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9,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4、 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三期)

  5、 光大新安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四期)

  6、 南京银行系统专用凭证(收款通知)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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