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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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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营业支出率=营业支出/营业收入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620,248.19万元、1,273,403.75万元、1,131,409.61万元和1,341,694.70万元。

  公司对客户资产进行封闭管理,客户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与公司自有资金严格分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资产分别为1,285,336.05万元、912,050.56万元、762,972.11万元和926,179.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33%、71.62%、67.44%和69.03%。扣除公司资产总额中的客户资产部分后,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有资产分别为334,912.14万元、361,353.18万元、368,437.50万元和415,515.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7%、28.38%、32.56%和30.97%。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产以货币资产为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和应收货币保证金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37%、85.84%、85.82%和84.60%,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资产流动性强,安全性较高。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443,029.73万元、1,081,614.01万元、924,892.32万元和1,129,489.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应付货币保证金,由于应付货币保证金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729.29万元、204,190.56万元、459,721.06万元和382,668.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出现波动的原因主要由于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风险管理业务涉及的贸易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中该类业务涉及的贸易成本同步波动所致。综合考虑该类业务贸易收入和成本,该类业务规模的变化对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1)手续费收入

  本公司手续费收入主要由期货经纪手续费、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等构成。公司在境内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其中期货经纪业务通过代理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收取经纪手续费,资产管理业务通过管理受托资产获得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公司同时通过其控制的横华国际的各子公司开展境外期货经纪业务与境外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境内、外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受到期货交易规模因素及手续费率或佣金率因素的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受到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和管理费率及业绩报酬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手续费收入分别为39,019.39万元、33,204.98万元、24,845.35万元和10,200.62万元,2017年较2016年下降25.18%,2018年较2017年下降14.90%。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收入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1)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受资本市场短期不利影响,成交规模与综合平均费率均有所下滑,进而导致期货经纪手续费收入减少;2)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到资本市场短期不利影响、资管新规实施等政策影响,进行了相应整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不予展期,同时新设资产管理计划规模降幅明显,进而导致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手续费收入减少。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23,031.28万元、28,200.15万元、24,220.88万元和9,564.8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63%、13.81%、5.27%和2.50%。

  2017年,由于利率上升,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保证金存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均有所增长,导致公司利息净收入增加。

  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使得客户保证金规模下降,导致利息净收入出现下降。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135.02万元、-3,585.50万元、21,679.07万元和10,014.65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为持有的场外衍生品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持有的期货合约、股票和债券、现货远期合约、商品期权、股票期权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持有的理财产品、基金、股票、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165.76万元、14,139.54万元、-13,158.62万元和1,047.87万元,主要来自场外衍生品合约、股票、基金、期货合约等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包括贸易收入、交易所会务费收入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贸易收入分别为12,242.80万元、127,932.91万元、399,102.16万元和350,956.54万元,分别占当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90.41%、98.05%、99.50%和99.84%。公司产生的贸易收入主要来自于子公司南华资本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业务形成的收入。当南华资本履行完成货物购买及货物销售协议相关义务后,分别计入贸易相关成本及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子公司南华资本开展前述风险管理业务产生的贸易成本分别为12,235.01万元、127,667.31万元、398,541.31万元和350,930.66万元。综合考虑贸易端的收入和成本、衍生品端的配套衍生品收入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基差贸易业务在贸易端对税前利润的贡献为7.80万元、265.60万元、560.85万元和25.88万元,在衍生品端对公司综合收益的影响为3.13万元、87.04万元、1,508.19万元和3,254.09万元。基差贸易业务整体对公司综合收益的影响为10.92万元,361.20万元,2,069.04万元和3,279.97万元。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教育培训收入731.97万元、1,146.08万元、1,437.01万元和324.79万元,主要包括公司向各个交易所申请的课题费用、交易所活动和举办会议费用,以及公司控制的企业CII进行金融市场培训业务收入。

  (6)其他收益

  2017年,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1,367.59万元,主要系东阳市财政专项补助。该项财政补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基金在东阳市注册后,东阳市财政局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市长办公)[2016]18号会议纪要,下发的政府补助资金。

  2018年,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835.11万元,主要系东阳市财政局据《关于下达南华基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319号)下发的东阳市财政专项补助,以及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据《关于拨付2018年上城区第一批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上财〔2018〕51号)下发的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

  2019年1-6月,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513.52万元,主要系东阳市财政局据《关于下达南华基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23号)下发的东阳市财政专项补助,以及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上城区2018年度经济发展贡献企业经营团队的决定》(上证函〔2019〕21号)下发的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

  4、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客户存入的保证金,收回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手续费收入和利息净收入等;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来自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客户支取的保证金,存入交易所保证金,支付员工薪酬的现金,以及业务及管理费中支付的现金等。

  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64.9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客户存入保证金净额185,138.2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存入交易所保证金净额131,379.86万元。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391.5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收回交易所保证金净额151,492.34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产生现金流入154,625.75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客户支取保证金净额381,922.45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产生现金流出171,589.25万元。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067.12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收回交易所保证金净额56,895.51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产生现金流入446,326.8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客户支取保证金净额155,065.55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产生现金流出463,234.31万元。

  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810.0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开展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产生现金流入390,733.77万元和客户存入保证金净额98,427.33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存入交易所保证金净额68,099.75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产生现金流出415,085.86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422.64万元、134,002.01万元、161,355.83万元和42,435.03万元,主要影响因素为公司自有资金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的存入和到期取回,以及保证金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的存入和到期取回。2016年度,公司存入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持续增加,因此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数。2017年以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正的原因是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到期取回。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主要为公司发行债券及借款收到的现金。2016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13,000万元形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2017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11,000万元形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2018年以来,公司新增保证借款及质押借款形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2016年,公司支付发行债券及短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067.90万元。2017年,公司支付发行债券及短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940.03万元,此外公司偿还短期借款13,000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18年,公司支付发行债券及短期借款所产生利息支出3,538.26万元,此外,公司偿还短期借款13,000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19年1-6月,公司支付短期借款所产生利息支出1,198.82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此外,公司偿还短期借款7,000.00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不得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的承诺。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监主管部门规定的预警标准。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2016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2017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3、2018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4、2019年1-6月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将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制定股利分配方案的程序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调整股利分配方案的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4、股利分配顺序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在《公司章程(草案)》实行过程中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不得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的承诺。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监主管部门规定的预警标准。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十二、发行人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横华国际

  南华期货持有横华国际100%的股权。横华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2015年7月13日,“南华投资顾问(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横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23日,南华期货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100%股权。

  2、实收资本系指股东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下同。

  横华国际控制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横华国际期货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期货100%股权。横华国际期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015年9月22日,“横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2016年2月26日,南华期货以横华国际期货100%股权向横华国际增资。

  2、横华国际资产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资产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资产100%股权。

  3、横华国际证券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证券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证券100%股权。

  4、横华国际外汇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外汇100%的股权。横华国际外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外汇(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外汇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外汇100%股权。

  5、横华国际科技商贸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科技商贸100%的股权。横华国际科技商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6日,“南华商贸(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商贸100%股权。2017年6月14日,“横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科技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6、横华国际财富管理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财富管理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财富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3日,“NAWAA FUTURES (HONG KONG) COMPANY LTMITED”更名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2015年8月12日,“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2月12日,“横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7、横华国际资本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资本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5年7月16日,“NAWAA FINANCE (HONG KONG)COMPANY LIMITED”更名为“横华国际资本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资本100%股权。

  8、Nanhua Fund

  横华国际资产持有Nanhua Fund100%的股权。Nanhua Fund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9、NANHUA USA HOLDING

  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USA HOLDING 92.78%的股权。NANHUA USA HOLDING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6年10月25日,“HGNH LLC”更名为“HGNH FINANCIAL LLC”。2018年3月14日,HGNH FINANCIAL LLC更名为NANHUA USA HOLDING LLC。

  10、NANHUA USA

  NANHUA USA HOLDING持有NANHUA USA100%的股权。NANHUA USA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6年3月28日,横华国际期货以NANHUA USA 100%股权向NANHUA USA HOLDING增资。

  11、CII

  NANHUA USA HOLDING持有CII100%股权。CII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CII芝加哥投资学院是一家为中美市场提供全面、专业的金融及投资培训项目的美国公司。CII通过联合美国相关金融机构,为中国金融市场打造优秀的国际化知识以及信息平台。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境外公司NANHUA USA HOLDING与CII的唯一股东郝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郝炼不存在关联关系。NANHUA USA HOLDING及郝炼商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根据Houlihan Capital Advisors, LLC出具的评估报告,2015年9月11日CII公司股权价值区间为263.93万美元-319.23万美元),CII股权作价277.50万美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NANHUA USA HOLDING支付郝炼50万美元收购其持有的CII 18.02%的股权,同时郝炼以其持有的CII 81.98%的股权作价227.50万美元向NANHUA USA HOLDING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NANHUA USA HOLDING持有CII 100%股权,同时郝炼持有NANHUA USA HOLDING 18.53%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前后CII的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本次股权转让后CII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未考虑合并抵消)情况如下表所示:

  ■

  12、NANHUA USA INVESTMENT

  NANHUA USA HOLDING持有NANHUA USA INVESTMENT 100%股权。NANHUA USA INVESTMENT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6年9月2日,Blue Diamond International LLC更名为HGNH Wealth Management LLC。2018年3月14日,HGNH Wealth Management LLC更名为NANHUA USA INVESTMENT LLC。

  13、NANHUA BUCKINGHAM

  NANHUA USA INVESTMENT持有NANHUA BUCKINGHAM 50%股权,NANHUA BUCKINGHAM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该公司未设董事。

  14、HGNH SINGAPORE

  横华国际持有HGNH SINGAPORE 100%股权。HGNH SINGAPORE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15、NANHUA UK

  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UK 100%股权。NANHUA UK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16、中国衍生品

  横华国际持有中国衍生品100%股权,中国衍生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8年4月27日,横华国际以1港元对价受让中国衍生品100%股权。

  17、HGNH (SG)

  横华国际持有HGNH(SG)70%股权、张英星持有HGNH(SG)30%股权,HGNH(SG)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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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南华资本

  南华资本系由南华期货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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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资本控股及参股的公司和南华资本控制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舟山金旭

  南华资本持有舟山金旭100%股权,舟山金旭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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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汇旭实业

  报告期内,南华资本曾持有汇旭实业49%股权。2019年6月25日,南华资本与张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的汇旭实业49%的股权转让给张鑫,转让价格为3,314.21万元。2019年6月26日,张鑫已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汇旭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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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5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浙江润石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5年12月22日,浙江润石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南华润石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3月21日,南华润石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4月14日,公司将汇旭实业51%股权转让给徐新明。

  (1)发行人取得、转让汇旭实业51%股权的原因

  根据中期协关于《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中期协字[2014]73号)的相关要求,只有期货公司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可以向中期协备案成为风险管理公司,并开展相应的风险管理业务。公司为有效隔离不同风险管理业务的风险,故拟备案第二家控股子公司为风险管理公司,并由其开展做市业务,且做市业务所对应的交易所和品种与南华资本进行隔离。因此,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减少资本支出,公司以对浙江润石增资的方式取得浙江润石的51%股权,使浙江润石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于2015年11月24日向中期协递交了备案材料。

  中期协在受理了相应的备案材料后,认为浙江润石开展做市业务与南华资本已经在申请的做市业务相冲突(南华资本已于2015年4月3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期权全真模拟交易做市商业务的通知》,并由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南华资本开展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的申请书》),浙江润石主动撤回风险管理公司的备案申请,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向中期协递交了《关于申请撤回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备案材料的报告》。

  此后,由于公司净资本压力日趋紧张,为确保资金尽快回笼,故将汇旭实业51%股权转让给徐新明,以提升南华期货资本实力。

  (2)发行人取得、处置汇旭实业51%股权的价格及其依据

  2015年10月,发行人以增资方式取得汇旭实业51%股权,由于目的是将汇旭实业备案成为风险管理公司,且系发行人对自身持有100%权益的公司增资,故以1元/元注册资本进行。

  2016年4月,发行人将所持有的汇旭实业股权转让给徐新明。鉴于截至转让行为发生时汇旭实业尚未大规模开展业务,汇旭实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005.04万元,净资产为5,004.25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0.72万元,故本次股权转让以1元/元注册资本平价转让。

  3、横华农业

  南华资本持有横华农业51%股权,黑龙江九三粮食仓储有限公司持有横华农业30%股权,南北企业咨询持有横华农业19%股权。横华农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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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7年6月20日,南华资本转让其持有的横华农业10%股权给黑龙江金泽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横华农业10%股权给南北企业咨询。黑龙江金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黑龙江九三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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