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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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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域名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域名24个,如下所示:

  ■

  4、软件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软件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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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资格

  本公司所处的期货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13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许可证号为31100000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批准发行人从事的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2017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发行人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基金销售。

  (二)期货业务相关经营资格

  1、2007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149号),核准南华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2、2007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150号),核准南华期货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3、2011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90号),核准了发行人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4、2012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96号),核准了发行人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5、2013年4月25日,中期协出具《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备案申请的复函》(中期协函字[2013]105号),同意南华资本备案试点业务为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和基差交易。根据中期协《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中期协字[2019]10号),已备案的风险管理业务类型“基差交易”按照上述指引调整为“基差贸易”。

  6、2015年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上证函[2015]170号),同意发行人成为其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

  7、2015年7月30日,中期协发布《关于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5]115号),南华资本备案试点业务为定价服务。根据中期协《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中期协字[2019]10号),已备案的风险管理业务类型“定价服务”按照上述指引调整为“场外衍生品业务”。

  8、发行人持有《外汇登记证》(No.00096873)。

  9、2016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6]2号),核准了发行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2016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编号为000000523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10、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7号),核准设立南华基金,南华基金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2016年12月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流水号为000000000349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19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南华基金换发流水号为00000002987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1、2017年1月4日,中期协发布《关于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7]11号),南华资本备案试点业务为做市业务。

  (三)发行人取得的会员资格

  1、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号:0107)

  2、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编号:0781211280961)

  3、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编号:0212)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会员号:0002)

  5、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资格(No.G01093)

  6、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会员代码807018)

  7、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会员代码:P0711705)

  8、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编号NO:0362017053180961)

  (四)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5家分公司及35家营业部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五)境内子公司业务资质

  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持有的其他业务资质包括:

  1、南华资本于2017年11月3日获得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日。

  2、舟山金旭于2018年3月22日获得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批发无仓储,许可范围为汽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溶剂油[闭杯闪点≤60℃]、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闭杯闪点≤60℃])、石脑油、石油醚、苯、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甲醇、乙醇、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烷、乙烯、混合芳烃、石油原油、丙烷、异辛烷、异戊烷、甲基叔丁基醚,有效期至2021年3月21日。

  3、南华资本于2018年4月11日获得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不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为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有效期至2021年4月10日。

  4、横华农业于2017年8月29日获得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8月28日。2018年6月7日,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横华农业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境外子公司业务资质

  横华国际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业务资质文件包括:

  1、2010年11月1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AOU118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期货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2、2017年1月26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AXY831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资产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

  3、2013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26号),核准横华国际资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4、2017年4月18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BBT518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证券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1类:证券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5、2014年3月25日,经香港交易所(HKEx)批准,横华国际证券获得香港中央结算所直接结算参与者资格。

  6、2014年4月1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横华国际证券获得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7、2015年7月1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BBT517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外汇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

  8、2014年7月16日,NANHUA USA取得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核准成为NFA会员,并获得期货佣金商(FCM)业务资格。

  9、2014年11月10日,经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HKSCC)批准,横华国际证券获得中华通(沪港通)结算参与者资格,同时获得中华通(沪港通)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10、2015年2月13日,NANHUA USA成为芝加哥商业品交易所集团(CME Group)下属4家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CBOT)、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的清算会员。

  11、2015年7月6日,NANHUA USA成为迪拜商品交易所(DME)清算会员。

  12、2015年12月21日,横华国际期货成为东京商品交易所(TOCOM)远程经纪会员。

  13、2019年4月11日,横华国际资本获得香港牌照法庭换发的放债人牌照。

  14、2016年6月8日,NANHUA USA INVSETMENT取得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核准成为NFA会员,并获得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和商品基金经理(Commodity Pool Operator业务资格)。

  15、2016年6月15日,NANHUA USA成为ICE美国交易所(ICE Clear US, Inc.)有条件清算会员。

  16、2017年8月8日,横华国际期货获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中介机构资格。

  17、2017年12月14日,HGNH SINGAPORE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颁发资本市场服务牌照(NO.CMS100651-1),获准从事期货合约交易和杠杆式外汇交易。

  18、2018年5月7日,HGNH SINGAPORE成为新加坡亚太交易所(APEX)清算会员。

  19、2018年4月9日,横华国际期货取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0、2018年4月16日,HGNH SINGAPORE取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1、2018年11月19日,横华国际期货取得郑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2、2018年12月6日, HGNH SINGAPORE正式取得新加坡交易所(SGX)衍生品交易及清算会员资格.

  23、2019年1月21日,HGNH SINGAPORE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中介机构资格。

  24、2019年3月6日,HGNH SINGAPORE取得郑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5、2019年5月17日,NANHUA UK获得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核准注册(NO: 821609),获准就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及商品期货期权、期货(除商品期货及杠杆式外汇现金合约)、期权(除商品期权及商品期货期权)、杠杆式现货外汇合约、股票以主事人身份/代理人身份/安排(提供)投资交易/为投资交易作出安排。

  除上述外,横华国际期货为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参与者(证明书编号:EP0280)、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权的注册持有人(证明书编号:TR0361)、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证明书编号:CP0251)、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交易会员、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交易会员、ICE欧洲期货交易所一般参与者、泛欧交易所(EURONEXT)巴黎衍生品市场会员。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公司控股股东为横店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联合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持有发行人5%(含5%)股份的其他企业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

  5、公司关联自然人

  6、其他关联方

  7、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三)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1)提供经纪服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在发行人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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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7年10月20日起,杭州开阳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再存在关联关系。除张子健通过横华国际期货进行境外期货交易外,其他关联方通过发行人进行境内期货交易。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在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境外子公司开设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手续费率处于公司证券交易业务收取手续费率标准的区间内,该类交易占公司手续费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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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认购南华基金管理的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南华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管理费和认购费(部分基金不收取认购费),未收取业绩报酬。该类关联交易收入占南华基金管理及销售费用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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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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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接受或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国贸大厦有限公司签署了《会议合同》,约定后者向其提供会务服务,定金25万元,价格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最终补充支付162,058.00元。

  2017年4月,公司与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7年横店马拉松赛事合作协议》, 2017年4月,公司已向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2万元。

  2017年7月4日,横华国际资本与中国衍生品签订《贷款协议》,约定横华国际资本向中国衍生品提供借款40,000美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7月5日开始。利息计算公式为本金*6%*使用天数/360。截至2017年9月22日,中国衍生品已经向横华国际资本偿还全部借款本金40,000美元和利息242.5美元。双方约定和执行的借贷利率也略高于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的同业拆借利率,不存在不公允或者损害发行人或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12月20日,横华国际与中国衍生品签署《培训服务协议》,约定后者为前者提供期货培训服务。2018年4月,横华国际向中国衍生品支付培训费用15万元。

  2017年11月,公司、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与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由后者进行杭政储[2013]103号地块商业金融兼容商务办公用房户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2019年1月,公司支付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工程款629,083.00元。

  (3)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7年3月,公司向浙江得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LED台灯,公司向其支付118元。

  2017年9月,公司与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约定后者向其销售LED台灯。公司向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支付采购LED台灯价款合计4.35万元。

  (4)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9年1-6月,横华农业向横店控股销售农产品3,247.71元。

  2、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1)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办公大楼

  为进一步促进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发行人整体运营成本,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共同合建办公大楼。为便于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四家公司共同设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管理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同时,四方明确约定各项费用按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6.08%、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8.15%、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25.43%、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20.34%进行费用分摊。在合作建设办公大楼过程中,发行人已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比例缴纳出资,不存在替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垫付资金的情形。

  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在合作建设办公大楼过程中签署的主要合同如下:

  2013年12月23日,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合称“联合竞买人”)签署《联合竞买协议》,约定联合竞买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

  2014年1月10日,联合竞买人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联合竞买人拍得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为48,119万元,并于2015年2月1日获发杭上国用(2015)第1000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738平方米。

  2015年5月15日,联合竞买人签订《协议书》,约定共同在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上建设办公大楼,建成后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比例(即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6.08%、发行人38.15%、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25.43%、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20.34%)分配房屋所有权及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和停车场等产权,同时按照前述比例各自承担土地出让价款、后续办公大楼建设的建安成本、相关税费以及其它相关义务等。

  2014年6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作为委托方与gmp International GmbH作为设计方签订了《横店集团杭州C-19地块项目设计合同》,聘请其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2015年5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包办公大楼的工程施工。

  2016年3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办公大楼幕墙工程施工。

  2017年9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杭州正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署《VRF多联机空调系统和独立新风系统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的供货和安装。

  2017年11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由后者进行杭政储[2013]103号地块商业金融兼容商务办公用房户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

  2018年6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杭州风尚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园林景观施工。

  2018年6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优腾室内设计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签署《室内设计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室内装饰设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办公大楼发生的实际金额、累计金额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30日

  ■

  2)2018年

  单位:元

  ■

  3)2017年

  单位:元

  ■

  4)2016年

  单位:元

  ■

  (2)关联方担保

  2016年3月31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借款1.3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4.785%,借款期限为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31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7年8月24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千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7年8月31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千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1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7年9月14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5千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4月26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5千万,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4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6月28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2千万,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6月28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3,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7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2,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8年10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54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9年7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3,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7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8月28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8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8月31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9月20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9月29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46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9月29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11月23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2,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8月2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1月24日,南华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2月25日,南华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3月14日,南华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4月26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20年4月26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5月10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220.15万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电子汇票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11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5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开立远期进口信用证351.29万美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远期信用证期限不长于2019年8月26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6月28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216.17万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电子汇票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12月28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3)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8年4月27日,横华国际与严又明(原副总经理颜树萍的配偶)签署《股权买卖协议》,约定严又明将其持有的中国国际衍生品分析师协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港币的价格转让给横华国际。横华国际与严又明前述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中国衍生品的净资产账面值不低于转让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2016年至2018年各期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为零。截至2019年6月30日,横华农业应收关联方横店控股款项账面余额为3,540元,坏账准备177元,此外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简介

  ■

  徐文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7年8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浙江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任助教、工商管理系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任董事、副总裁;2003年1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1年12月至今,就职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5年3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6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年1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罗旭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8年8月至1993年7月,就职于浙江省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公司,任办公室干事、团委书记;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浙江金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营业部市场部经理、营业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6年5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厉宝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7年7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浙江省远洋公司,任工程师;1996年2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9月至2016年5月,曾历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人力资源总监;董事、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投资监管总监等职务;2016年5月至今担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投资监管总监;2007年5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3年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6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年1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1年5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徐飞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0年10月至1983年12月,就职于东阳南溪卢宅信用社,任副主任;1984年1月至1988年8月,就职于东阳市农业银行,任职员;1988年9月至1992年3月,就职于东阳市中国银行,任职员;1992年3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金华市中国银行,任主任;2002年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任总裁助理;2005年10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横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管清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任项目主任;2009年7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任处长;2012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2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张红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7月至2005年11月,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学科研;1992年至1993年1月,就职于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审计;2005年1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党总支副书记;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党委书记、副院长;2019年2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陈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03年8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大学,任教师;2019年2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简介

  ■

  夏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财务部,任会计;2000年9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监事。

  厉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94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任民警;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任民警;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就职于东阳公安局横店派出所,任副所长;2003年12月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历任监事、副总裁;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监事。

  王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浙江横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2003年1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横店控股,历任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副总监、资本管理总监、监事;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任上市公司管理中心总监、监事;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4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

  罗旭峰简历见“董事”简介部分。

  叶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7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北京市旅游局(华都饭店),任职员;1993年6月至1998年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期货公司交易部,任主管;1998年2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交易所,任主任科员;2001年12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局调查三处,任副处长、调研员;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公司二处,任处长;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期货二部检查一处,任处长;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子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4年9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任职员;1993年4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浙江南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1996年6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营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虞琬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9月-1994年4月,就职于青岛双飞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1994年5月至1997年8月,就职于江苏三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上海众生期货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上海外高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任职员、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上海通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职员、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营业部经理、副总经理。

  唐启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5年7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哈尔滨变压器厂,任财务会计;1994年4月至2007年11月,就职于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朱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9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萧山技术监督局,任职员;1993年6月至1997年3月,就职于浙江金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萧山营业部市场部经理、萧山营业部副总经理助理;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经纪人;1999年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所长、副总经理。

  吴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就职于浙江省兰溪市房管局,任职员;1987年7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浙江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员;1994年4月至1994年10月,就职于杭州鑫业贸易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1994年10月至1997年9月,就职于浙江足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职员;1997年9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员;2003年3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3年8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

  王正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杭州乘风电器有限公司,任财务核算科长;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内审部内审员;1999年12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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