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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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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面向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将由外部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联方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及/或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赎回、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请、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安排、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安排股东优先配售、是否设置利率上调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流通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4、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外,根据发行方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债券回售等事宜;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流通的其他相关事宜;

  11、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为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面向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将由外部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联方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及/或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赎回、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请、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安排、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安排股东优先配售、是否设置利率上调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流通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4、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外,根据发行方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债券回售等事宜;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流通的其他相关事宜;

  11、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再担保”)分别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不超过2亿元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

  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应担保方的要求,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抵押的方式为上述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少雄先生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配偶叶秀冬,董事长叶洪孝(实际控制人之子)及其配偶周子琪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述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须就此次反担保向上述关联方支付费用。

  本次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

  深圳高新投、广东省再担保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2单元

  法人代表:刘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5,210.5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

  ■

  深圳高新投最近一年合并报表(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刘祖前

  注册资本:606,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7日

  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股权结构: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再担保100%股权。

  广东省再担保最近一年合并报表(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反担保的主要情况如下:

  1、担保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设定抵押反担保;

  4、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及其他款项(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圳高新投及广东省再担保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5、担保期限:自本次公司债券获得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深圳高新投及广东省再担保为本次公司债券所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为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0 万美元。除此之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二、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公司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面向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将由外部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关联方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及/或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9、赎回、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请、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安排、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安排股东优先配售、是否设置利率上调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流通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4、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外,根据发行方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还本付息、调整票面利率、债券回售等事宜;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流通的其他相关事宜;

  11、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等相关条款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利润分配,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说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除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外,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确定并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至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5:00至2019年8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8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奇信股份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发行对象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4)债券品种及期限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6)担保安排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安排

  (9)赎回、回售条款、调整利率条款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11)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二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宋声艳、李文思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8月2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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